創(chuàng)新層企業(yè)海斯迪補發(fā)一般銀行賬戶被凍結
摘要: 新三板在線5月8日訊,海斯迪(831997)補發(fā)關于公司一般銀行賬戶被凍結的公告。公告顯示,該公司銀行賬戶11014823721006,于2016年9月6日被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qū)人民法院凍結,應凍結金額
新三板在線5月8日訊,海斯迪(831997)補發(fā)關于公司一般銀行賬戶被凍結的公告。
公告顯示,該公司銀行賬戶11014823721006,于2016年9月6日被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qū)人民法院凍結,應凍結金額為261,718.58元,但由于銀行賬戶金額不足,因此目前被凍結金額為201,251.30元。
根據(jù)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qū)人民法院2016年9月6日的民事裁定書“(2016)粵0306民初17265號之1”,海斯迪因與蘇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捷力”)存在買賣合同糾紛訴訟事項,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qū)人民法院同意蘇州捷力于2016年9月6日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裁定查封或凍結該公司名下價值人民幣261,718.58元的財產。
2016年10月20日,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qū)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決書“(2016)粵0306民初17265號”,裁定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蘇州捷力貨款233,192.50元,同時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利率的1.3倍支付逾期利息。
若未按本判決制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公司在上訴期限內未上訴。該案為終審判決。
根據(jù)判決結果,公司需向蘇州捷力支付逾期貨款利息、案件受理費及訴訟保全費約3.5萬元,對公司的利潤影響較小。
海斯迪表示,此次賬戶凍結金額較小,占當期總資產比例不足0.2%,不會對公司經營和發(fā)展帶來不利影響。公司目前正與蘇州捷力溝通,協(xié)商解決相關的貨款及利息支付問題,盡快解決訴訟糾紛及解除銀行賬戶的凍結情況,后續(xù)將根據(jù)事情的進展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據(jù)新三板在線獲悉,海斯迪于2015年2月17日掛牌新三板,屬于創(chuàng)新層企業(yè)。其主營鋰電池軟包電芯的生產、研發(fā)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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