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交易糾紛落定 *ST康得繼續(xù)停牌
摘要: 12月3日,*ST康得(002450)(002450.SZ)發(fā)布關于停牌進展的公告。公告顯示,*ST康得于2019年5月20日披露了《關于新增涉訴和資產查封、凍結公告(七)》(公告編號:2019-10
12月3日,【*ST康得(002450)、股吧】(002450)(002450.SZ)發(fā)布關于停牌進展的公告。
公告顯示,*ST康得于2019年5月20日披露了《關于新增涉訴和資產查封、凍結公告(七)》(公告編號:2019-103),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報告》,關于報告中所提及的廣發(fā)證券資產管理(廣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發(fā)證券”)的訴訟,*ST康得已于近日收到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 粵01民初307號《民事判決書》。

關于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國泰基金”)與*ST康得債券交易糾紛一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 滬74民初12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
1、*ST康得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國泰基金管理的“國泰中建投現金管理1號資產管理計劃”償付“18【康得新(002450)、股吧】SCP001”超短期融資券本金100,000,000.00元;
2、*ST康得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國泰基金管理的“國泰中建投現金管理1號資產管理計劃”支付康得新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資券利息4,068,493.15元;
3、*ST康得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國泰基金管理的“國泰中建投現金管理1號資產管理計劃”支付以104,068,493.15元為基數,按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自2019年1月16日起計算至實際清償日止的違約金。
案件受理費563,781.50元、財產保全費5,000.00元,合計568,781.50元,由*ST康得負擔。
關于廣發(fā)證券與康得新、鐘玉公司債券回購合同糾紛一案,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 粵01民初30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
1、自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ST康得向廣發(fā)證券支付“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資券”截止2019年1月15日的本金人民幣60,000,000.00元、利息人民幣2,441,095.89元及違約金(以62,441,095.89元為基數,自2019年1月16日起計至實際支付之日止,按每日0.21‰計算);
2、自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ST康得向廣發(fā)證券支付“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資券”截止2019年1月21日的本金人民幣50,000,000.00元、利息人民幣2,156,301.37元及違約金(以52,156,301.37元為基數,自2019年1月22日起計至實際支付之日止,按每日0.21‰計算);
3、駁回廣發(fā)證券的其他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619,836.00元、財產保全費5,000.00元,合計624,836.00元,由*ST康得負擔623,445.00元,由廣發(fā)證券負擔1,391.00元。
此外,*ST康得還發(fā)布公告稱,公司股票將繼續(xù)停牌,停牌期間,公司將按照監(jiān)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了解到,*ST康得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ST康得于2019年1月22日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下稱:證監(jiān)會)送達的《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guī)定,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2019年7月5日,*ST康得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事先告知書》。2019年11月4日,*ST康得收到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聽證通知書》,告知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上午9:30在證監(jiān)會召開聽證會。
*ST康得,廣發(fā)證券,證監(jiān)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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