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收入不超6萬元月份暫不預扣個稅,有其他條件限制嗎,超過6萬元怎么辦?
摘要: 個稅扣除對于大部分人都是需要關注的,近日,有相關通知收入不超6萬元月份暫不預扣個稅,具體是怎么通知的?還有什么變動嗎?即將到來的2021年,個稅相關變動,一起來看看。
收入不超6萬元月份暫不預扣個稅,具體是如何通知的?
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公告,從2021年1月1日起,在最近一個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在同一單位代扣代繳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稅時,扣繳義務人在當年代扣代繳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稅,累計扣除額從1月起直接按照年度所得稅6萬元計算扣除。即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個人所得稅不提前扣繳;在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月份和當年隨后的月份,提前扣繳個人所得稅。
為什么這么說?為什么會提出?
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后,為了使大部分納稅人準確納稅,提前享受改革紅利,參照國際通行做法,采用累積扣繳法提前扣繳個人所得稅。這樣,大部分只有一份工資收入的納稅人提前繳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的稅款,無需在次年進行最終結算,可以有效減輕稅負。從新稅制實施的第一年來看,這種預扣預付制度安排發(fā)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相當一部分納稅人在提前還款階段完全享受改革紅利,不需要結算支付。但也發(fā)現(xiàn),部分從一個地方繳納,一年收入不足6萬元的納稅人,全年結算時不需要納稅,但由于收入波動較大或前后收入較低,無法判斷年中收入,提前一個月或幾個月代扣代繳稅款,年終后仍需申請退稅。

對此,考慮到新稅制的實施已經(jīng)有了完整的納稅周期,納稅人也有了新稅制實施后的年度所得稅數(shù)據(jù)。在享受原有稅費改革紅利的基礎上,可以優(yōu)化代扣代繳和預繳方式,進一步減輕其稅負。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公告》是在預扣預繳中兼顧納稅人的稅負和財政收入穩(wěn)定性而頒布的,這也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就業(yè)穩(wěn)定,保障就業(yè),促進消費,幫助構建新的發(fā)展格局。
還有其他條件嗎?
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對于在最近一個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在同一單位代扣代繳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且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具體需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均在前一納稅年度的1月至12月在同一單位工作,并按工資、薪金預繳個人所得稅的;
(2)上一納稅年度1月至12月累計工資及工資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及工資收入,不扣除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
(3)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在本單位就業(yè),取得工資、薪金。
例如,小李在2020年至2021年期間是甲單位的員工。2020年1月至12月,甲方每月為小李辦理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假設2020年小李工資總收入為5.4萬元,則2021年該公告適用于小李。

有什么好處?——減輕稅收負擔
怎么減輕負擔?
例如,小張是甲單位員工,2020年1月至12月領取工資人民幣5萬元,該單位于2020年1月至12月辦理了個人所得稅全額明細申報。
2021年,甲單位1月給他們發(fā)了1萬,2月到12月每月發(fā)了4000。不考慮“三險一金”等扣款,按原預扣稅預付方式,小張需1月預繳一次稅(10000-5000), 3%=150元,其他月份無需預繳一次稅;全年核算后,因其年收入不足6萬元,可退150元通過結算解決。采用新的代扣代繳和預繳方式后,小張可從1月起直接扣除全年累計費用6萬元,無需預繳稅款,也無需年終結算。
也就是說,一些從一個地方繳納,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的納稅人,雖然全年不用納稅,但是年中不能判斷年收入,已經(jīng)提前一個月或者幾個月代扣代繳稅款,過了年還需要申請退稅。采用新方法后,這種麻煩是可以避免的。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該群體工作穩(wěn)定,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將享受原稅制改革帶來的紅利,并優(yōu)化其代扣代繳和預繳方式,進一步減輕其稅負。
年收入預計超過6萬元怎么辦?
如果漲工資,估計年收入會超過6萬。該怎么辦?

例如,小周是甲單位員工,2020年1月至12月領取工資人民幣5萬元,該單位于2020年1月至12月辦理了個人所得稅全額明細申報。
2021年,甲單位每月繳納8000元,個人按國家標準繳納“三險一金”2000元。在不考慮其他扣除的情況下,按照原來的代扣代繳方式,小周每月需要預繳30元稅款。采用新的代扣代繳、預繳方式后,1-7月,小周因累計收入(7個月8000 =5.6萬元)不足6萬元,無需納稅;8月份以來,小張累計收入已超過6萬元,每月應預扣預繳稅金計算如下:
8月預扣稅=(8000 * 8-2000 * 8-60000) 3%-0=0元
9月預扣稅=(8000 * 9-2000 * 9-60000) 3%-0,0元
10月份預繳稅金=(8000 * 10-2000 *10-60000) 3%-0,0元
11月扣繳稅款=(8000 *11-2000 * 11-60000) 3%-0=180元
12月預扣稅=(8000 * 12-2000 * 12-60000) 3%-180=180元
需要注意的是,對于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如果扣繳義務人預計今年支付給他們的收入將超過6萬元,納稅人需要有納稅記錄,或者本人有多項收入,預計年收入超過6萬元等??劾U義務人和納稅人在當年1月申報扣繳稅款前,經(jīng)雙方確認后,可以按照原代扣代繳、預繳方式計算預繳個人所得稅。
假設甲單位預計2021年全年繳納小周9.6萬元,在2021年1月工資發(fā)放前、小周確認后,可按原代扣代繳方式每月代扣代繳30元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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