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220:貝通信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發(fā)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摘要: 本次發(fā)行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均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以下簡稱“申購平臺”)進行,請網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關于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的詳細內容,請查閱上交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下發(fā)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上發(fā)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等相關規(guī)定。
武漢【貝斯特(300580)、股吧】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發(fā)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提示 武漢貝斯特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貝通信”、“發(fā)行人”或“公司”)根據《證券發(fā)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jiān)會令第14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承銷業(yè)務規(guī)范》(中證協發(fā)[2018]142號)(以下簡稱“《業(yè)務規(guī)范》”)、《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配售細則》(中證協發(fā)[2018]142號)(以下簡稱“《配售細則》”)、《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fā)[2018]142號,以下簡稱“《投資者管理細則》”)等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 本次發(fā)行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均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以下簡稱“申購平臺”)進行,請網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關于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的詳細內容,請查閱上交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下發(fā)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上發(fā)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等相關規(guī)定。 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fā)行流程、網上網下申購及繳款、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1、投資者在2018年11月6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本次網下發(fā)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18年11月6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9:30-11:30,13:00-15:00。 2、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按照申購價格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并計算出每個價格上所對應的累計擬申購總量后,協商確定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 10%,然后根據剩余報價及擬申購數量協商確定發(fā)行價格。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 購數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都相同的則按照申報時間由晚至早的順序依次剔除,直至滿足剔除的擬申購數量達到擬剔除數量的要求。當最高申購價格與確定的發(fā)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的申購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當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詢價結果確定的發(fā)行價格對應的市盈率高于同行業(yè)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時,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網上申購前三周內連續(xù)發(fā)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每周至少發(fā)布一次,后續(xù)發(fā)行時間安排將會順延三周,具體安排將另行公告。 3、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4、網下投資者應根據《武漢貝斯特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于2018年11月8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fā)行價格與初步配售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只新股,請務必按每只新股分別繳款。同日獲配多只新股的情況,如只匯一筆總計金額,合并繳款將會造成入賬失敗,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后,應根據《武漢貝斯特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18年11月8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5、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fā)行數量的70%時,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fā)行,并就中止發(fā)行的原因和后續(xù)安排進行信息披露。具體中止條款請見“十一、中止發(fā)行情況”。 6、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 投資者需充分了解有關新股發(fā)行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閱讀本公告的各項內容,知悉本次發(fā)行的定價原則和配售原則,在提交報價前應確保不屬于禁止參與網下詢價的情形,并確保其申購數量和未來持股情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投資者一旦提交報價,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視為該投資者承諾:投資者參與本次報價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本公告的規(guī)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違規(guī)行為及相應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重要提示 1、貝通信首次公開發(fā)行不超過8,444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fā)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18]1391號文核準。本次發(fā)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招商證券(600999)、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證券”或“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fā)行人股票簡稱為“貝通信”,股票代碼為603220,該代碼同時用于本次發(fā)行的初步詢價及網下申購。本次發(fā)行的網上申購代碼為732220。 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上市公司行業(yè)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貝通信所在行業(yè)為“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中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I65)。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已經發(fā)布了行業(yè)平均市盈率,請投資者決策時參考。 2、本次發(fā)行采用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fā)行”)和網上向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fā)行(以下簡稱“網上發(fā)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發(fā)行人和招商證券將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fā)行價格,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初步詢價及網下發(fā)行由招商證券通過上交所申購平臺組織實施,網上發(fā)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以下簡稱“交易系統”)進行。 上交所申購平臺網址為:https://120.204.69.22/ipo。請符合資格的網下投資者 時間為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期間每個交易日9:30-15:00。關于申購平臺的相關操作辦法請查閱上交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服務—IPO業(yè)務專欄中的《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下發(fā)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網下IPO系統用戶手冊(申購交易員分冊)》等相關規(guī)定。 3、本次公開發(fā)行股份不超過8,444萬股,全部為公開發(fā)行新股,公司股東不進行公開發(fā)售股份。本次公開發(fā)行后總股本為33,776萬股,發(fā)行后的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25.00%。本次發(fā)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 4、本次發(fā)行網下初始發(fā)行數量為5,066.40萬股,為本次發(fā)行總量的60.00%,網上初始發(fā)行數量為3,377.60萬股,占本次發(fā)行總量的40.00%。網下和網上投資者在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5、本公告所稱“網下投資者”是指參與網下發(fā)行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本公告所稱“配售對象”是指參與網下發(fā)行的投資者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網下投資者應當于初步詢價開始日前一個交易日(即2018年10月30日(T-5日))的12:00前在中國證券業(yè)協會完成配售對象的注冊工作。 招商證券已根據《管理辦法》、《業(yè)務規(guī)范》等相關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網下投資者的標準。具體標準及安排請見本公告“二、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的相關安排”。只有符合本公告“二、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的相關安排(一)參與網下詢價的投資者標準”的網下投資者標準要求的投資者方能參與本次初步詢價。不符合相關標準而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須自行承擔一切由該行為引發(fā)的后果。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申購平臺中將其報價設定為無效,并在《武漢貝斯特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發(fā)行公告》(以下簡稱“《發(fā)行公告》”)中披露相關情況。 提請投資者注意,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初步詢價及配售前對網下投資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進行核查,并要求網下投資者提供符合資質要求的承諾和證明材料。如網下投資者拒絕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經核查不符合配售資格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拒絕其 6、發(fā)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于2018年11月5日(T-1日)進行本次發(fā)行網上路演。關于網上路演的具體信息請參閱2018年11月2日(T-2日)刊登的《武漢貝斯特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上路演公告》。本次發(fā)行不舉辦現場推介會。 7、本次發(fā)行初步詢價時間為2018年10月31日(T-4日)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初步詢價,自行確定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參與初步詢價的,須按照規(guī)定通過申購平臺統一申報,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當包含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且只能有一個報價,其中非個人投資者應當以機構為單位進行報價。 網下投資者為擬參與報價的全部配售對象錄入報價記錄后,應當一次性提交。網下投資者可以多次提交報價記錄,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報價記錄為準。每個配售對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筆報價。 綜合考慮本次初步詢價階段網下初始發(fā)行數量及發(fā)行人的估值情況,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網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最低擬申購數量設定為300萬股,擬申購數量最小變動單位設定為10萬股,即網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超過300萬股的部分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不得超過700萬股。配售對象報價的最小單位為0.01元。 9、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按照申購價格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并計算出每個價格上所對應的累計擬申購總量后,協商確定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0%,然后根據剩余報價及擬申購數量協商確定發(fā)行價格。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價格所對應的累計擬申購總量大于擬剔除數量時,該檔價格的申購將按照擬申購數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都相同的則按照申報時間由晚至早的順序依次剔除,直至滿足剔除的擬申購數量達到擬剔除數量的要求。當最高申購價格與確定的發(fā)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的申購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10、在剔除最高部分報價后,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考慮剩余報價和擬申購數量、所處行業(yè)、市場情況、同行業(yè)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發(fā)行價格、最終發(fā)行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及有效擬申購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的數量不少于10家。具體安排詳見本公告“四、確定有效報價投資者和發(fā)行價格”。 11、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2018年11月5日(T-1日)刊登的《發(fā)行公告》中公布網下投資者的報價情況、發(fā)行價格、最終發(fā)行數量等信息。 12、本次網下申購的時間為2018年11月6日(T日)的9:30-15:00?!栋l(fā)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必須參與網下申購。在參與網下申購時,網下投資者必須在申購平臺為其管理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錄入申購記錄。申購記錄中申購價格為確定的發(fā)行價格,申購數量須不超過2018年11月5日(T-1日)刊登的《發(fā)行公告》中規(guī)定的申購階段網下初始發(fā)行數量。即申購數量須為: (1)當某一配售對象的有效擬申購數量小于或等于申購階段網下初始發(fā)行數量時,其申購數量為投資者有效擬申購數量; (2)當某一配售對象的有效擬申購數量大于申購階段網下初始發(fā)行數量時,其申購數量為申購階段網下初始發(fā)行數量。 在網下申購階段,網下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獲配后在T+2日繳納認購款。 13、每一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發(fā)行或者網上發(fā)行中的一種方式進行申購。凡參與初步詢價的,無論是否為有效報價,均不得參與網上申購。 14、本次網上申購日為2018年11月6日(T日)??蓞⑴c網上發(fā)行的投資者為:在2018年11月2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符合《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上發(fā)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所規(guī)定的投資者。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網上投資者申購日(T日)申購無需繳納申購款,T+2日根據中簽結果繳納認購款。 特別提醒,網上投資者連續(xù)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 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 15、本次發(fā)行網下和網上申購結束后,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申購情況確定是否啟動雙向回撥機制,對網下和網上發(fā)行的規(guī)模進行調節(jié)。有關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請見本公告“七、本次發(fā)行回撥機制”。 16、本次發(fā)行的配售原則請見本公告“八、網下配售原則”。 17、網下投資者存在下列情形的,一經發(fā)現,招商證券將及時向中國證券業(yè)協會報告: (1)使用他人賬戶報價; (2)投資者之間協商報價; (3)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賬戶報價; (4)網上網下同時申購; (5)與發(fā)行人或承銷商串通報價; (6)委托他人報價; (7)無真實申購意圖進行人情報價; (8)故意壓低或抬高價格; (9)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 (10)不具備定價能力,或沒有嚴格履行報價評估和決策程序、未能審慎報價; (11)機構投資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獨立、不客觀、不誠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資格; (14)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 (15)獲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關承諾的; (16)中國證券業(yè)協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18、本公告僅對本次發(fā)行中有關初步詢價事宜進行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次發(fā)行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2018年10月29日(T-6日)登載于上交所(http://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書全文,招股意向書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 一、本次發(fā)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發(fā)行安排 T-6日 刊登《發(fā)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招股意向書摘要》等相關 公告與文件 2018年10月29日(周一) 網下投資者提交核查文件 T-5日 網下投資者提交核查文件(當日12:00前) 2018年10月30日(周二) 網下投資者在中國證券業(yè)協會完成注冊截止日(當日12:00前) T-4日 初步詢價日(申購平臺),初步詢價期間為9:30-15:00 2018年10月31日(周三) 初步詢價截止日 T-3日 主承銷商開展網下投資者核查 2018年11月1日(周四) 確定發(fā)行價格 T-2日 確定有效報價投資者及其可申購股數 2018年11月2日(周五) 刊登《網上路演公告》 T-1日 刊登《發(fā)行公告》、《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招股說明書》 2018年11月5日(周一) 網上路演 網下發(fā)行申購日(9:30-15:00,當日15:00截止) T日 網上發(fā)行申購日(9:30-11:30,13:00-15:00) 2018年11月6日(周二) 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及網上網下最終發(fā)行數量 網上申購配號 刊登《網上中簽率公告》 T+1日 網上申購搖號抽簽 2018年11月7日(周三) 確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 刊登《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 T+2日 網下發(fā)行獲配投資者繳款,認購資金到賬截止16:00 2018年11月8日(周四) 網上中簽投資者繳納認購資金 T+3日 主承銷商根據網上網下資金到賬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 2018年11月9日(周五) 金額 T+4日 刊登《發(fā)行結果公告》 2018年11月12日(周一) 注:1、T日為網上網下發(fā)行申購日; 2、上述日期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發(fā)事件影響本次發(fā)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及 3、若本次發(fā)行定價對應市盈率高于同行業(yè)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應在網上申購前三周內連續(xù)發(fā)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每周至少發(fā)布一次,本次發(fā)行申購日將順延三周,具體安排將另行公告。 4、如因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網下投資者無法正常使用其網下申購平臺進行初步詢價或網下申購工作,請網下投資者及時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系。二、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的相關安排 (一)參與網下詢價的投資者標準 參與本次網下詢價的網下投資者需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備一定的證券投資經驗。機構投資者應當依法設立、持續(xù)經營時間達到兩年(含)以上,從事證券交易時間達到兩年(含)以上;個人投資者從事證券交易時間應達到五年(含)以上。經行政許可從事證券、基金、期貨、保險、信托等金融業(yè)務的機構投資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2、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最近12個月未受到刑事處罰、未因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相關監(jiān)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采取監(jiān)管措施,但投資者能證明所受處罰業(yè)務與證券投資業(yè)務、受托投資管理業(yè)務互相隔離的除外。 3、具備必要的定價能力。機構投資者應具有相應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價模型、科學的定價決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規(guī)風控制度。 4、監(jiān)管部門和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5、2018年10月29日(T-6日,含當日)前20個交易日持有滬市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為6,000萬元(含)以上。 6、網下投資者指定的股票配售對象不得為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或信托計劃,也不得為在招募說明書、投資協議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載明以博取一、二級市場價差為目的申購首發(fā)股票的理財產品等證券投資產品。 7、若配售對象類型為基金公司或其資產管理子公司一對一專戶理財產品、基金公司或其資產管理子公司一對多專戶理財產品、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須在2018年10月30日(T-5日,當日12:00前) 統截屏等)。 8、若配售對象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所規(guī)定的私募投資基金,須在2018年10月30日(T-5日,當日12:00前)前按以上法規(guī)規(guī)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記和私募基金的備案,并能提供登記備案證明的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登記備案函、登記備案系統截屏等)。 9、下列機構或人員將不得參與本次網下發(fā)行: ①發(fā)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發(fā)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直接或間接實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②主承銷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東,主承銷商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主承銷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直接或間接實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③承銷商及其控股股東、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 ④第①、②、③項所述人士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⑤過去6個月內與主承銷商存在保薦、承銷業(yè)務關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已與主承銷商簽署保薦、承銷業(yè)務合同或達成相關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⑥通過配售可能導致不當行為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組織。 ⑦按照《業(yè)務規(guī)范》、《投資者管理細則》,中國證券業(yè)協會公布的黑名單所列示的投資者。 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 10、配售對象應遵守行業(yè)監(jiān)管要求,申購金額不得超過相應的資產規(guī)模或資金規(guī)模。 11、初步詢價開始日前一交易日2018年10月30日(T-5日)中午12:00前向主承銷商提交網下申購承諾函等材料,并經過主承銷商核查認證。 符合以上條件且在2018年10月30日(T-5日)12:00時前在中國證券業(yè)協會完成注冊且已開通CA證書的網下投資者和股票配售對象方能參與本次發(fā)行的初步詢價。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初步詢價或配售前對投資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進行核查,投資者應按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資料、安排實際控制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主要社會關系名單、配合其它關聯關系調查等),如拒絕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經核查不符合配售資格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拒絕接受其初步詢價或者向其進行配售。 (二)承諾函及資質證明文件的提交方式 所有擬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須符合上述投資者條件,并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2018年10月30日(T-5日)12:00前)通過招商證券IPO項目網下投資者服務系統錄入信息并提交相關核查材料。 系統遞交方式如下: 登錄IPO項目網下投資者服務系統https://ipo.newone.com.cn,或登錄招商證券官方網站www.cmschina.com,點擊“IPO項目網下投資者服務系統”。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登錄系統(新用戶請注冊后登錄),點擊“信息維護”按照填寫注意事項的要求填寫“投資者基本信息”及“投資者關聯關系”信息。 第二步:點擊“IPO項目備案申請”,在“當前可申報IPO項目列表”欄目下, 選擇“貝通信”項目并點擊“申報”,在同意“承諾函”后進入“基本信息及關聯關系核查表”的報備頁面,按照頁面填寫注意事項的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請投資者在確認所填寫的信息完整無誤后點擊“提交”。 配售對象為基金公司或其資產管理子公司一對一專戶理財產品、基金公司或其資產管理子公司一對多專戶理財產品、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須提供產品備案證明的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備案函、備案系統截屏等);配售對象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所規(guī)定的私募投資基金,則該等私募基金須提供按以上法規(guī)規(guī)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記和私募基金的備案證明的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登記備案函、登記備案系統截屏等)。 除公募基金、養(yǎng)老金、社?;稹⑵髽I(yè)年金基金、保險資金、QFII投資賬戶、機構自營投資賬戶、個人自有資金投資賬戶外的其他配售對象需提供《出資方基本情況表》(包括“附件1-1出資方基本信息表”、“附件1-2產品備案及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冊文件核對表”)。投資者管理多個產品需提供出資方基本情況表的,需按照下載的出資方信息模板EXCEL文件,全部產品填報在一張EXCEL表格中(見附件1-1示例),EXCEL文件大小不超過20M。 所有的產品備案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文件均合并在一個PDF中上傳,PDF文件大小不超過20M。 第三步:前往“主頁-查詢我的備案申請”下載所有已提交的電子文件,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簽章后掃描上傳至系統。全部信息錄入及材料上傳后,報備狀態(tài)顯示“報備已完成”,系統報備工作完成。 在2018年10月30日(T-5日)12:00之前,投資者可在“已提交的IPO項目申請”中修改已提交的IPO項目的申請信息;在2018年10月30日(T-5日)12:00之后,該項目轉移至“已截止資料報備的IPO項目申請”,投資者將無法對已提交的信息進行修改。 敬請投資者注意: 1、所有的電子文件提交后還需下載打印,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簽章后掃描上傳方能完成本次備案。需下載簽章后并上傳的文件包括:《網下投資者承諾函》、《網下投資者關聯關系核查表》、《出資方基本情況表》(如有); 2、投資者須對其填寫的信息的準確真實性、提交資料的準確完整性負責。投資者未按要求在2018年10月30日(T-5日)12:00之前完成備案,或雖完成備案但存在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情形的,則將無法參加詢價配售或者初步報價被界定為無效報價。 3、請投資者認真閱讀報備頁面中的填寫注意事項。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安排專人在2018年10月29日(T-6日)至2018年10月30日(T-5日)12:00期間(9:00-12:00,13:00-17:00)接聽咨詢電話,號碼為0755-23189772;0755-23189780;0755-23189773。 三、初步詢價 1、本次初步詢價通過上交所申購平臺進行。符合《管理辦法》及《投資者管理細則》要求的投資者于2018年10月30日(T-5日)12:00前在中國證券業(yè)協會完成網下投資者注冊并辦理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數字證書,成為申購平臺的用戶后方可參與初步詢價。 2、本次初步詢價期間為2018年10月31日(T-4日)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投資者可通過上交所申購平臺填寫、提交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 3、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當包含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且只能有一個報價,其中非個人投資者應當以機構為單位進行報價。網下投資者可以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對象填報同一個擬申購價格,該擬申購價格對應一個擬申購數量。網下投資者為擬參與報價的全部配售對象錄入報價記錄后,應當一次性提交。網下投資者可以多次提交報價記錄,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報價記錄為準。每個配售對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筆報價。 綜合考慮本次初步詢價階段網下初始發(fā)行數量及發(fā)行人的估值情況,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網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最低擬申購數量設定為300萬股, 購數量超過300萬股的部分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不得超過700萬股。配售對象報價的最小單位為0.01元。 4、網下投資者申報的以下情形將被視為無效: (1)網下投資者未在T-5日12:00前在證券業(yè)協會完成網下投資者注冊的; (2)配售對象名稱、證券賬戶、銀行收付款賬戶/賬號等申報信息與注冊信息不一致的;該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對象的報價部分為無效報價; (3)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超過700萬股以上的部分為無效申報; (4)配售對象擬申購數量不符合300萬股的最低數量要求,或者擬申購數量不符合10萬股的整數倍,則該配售對象的申報無效; (5)經審查不符合本公告“二、(一)參與網下詢價的投資者標準”所列網下投資者條件的; (6)主承銷商發(fā)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yè)監(jiān)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guī)?;蛸Y金規(guī)模申購的,則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7)被證券業(yè)協會列入黑名單的網下投資者。 四、確定有效報價投資者和發(fā)行價格 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對所有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的報價按照申購價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購價格按照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由少至多、同一申購價格同一申購數量按照申購時間由晚到早的順序排序,剔除報價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剔除的申購量不得低于申購總量的10%,然后根據剩余報價及擬申購數量協商確定發(fā)行價格。當最高申購價格與確定的發(fā)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的申購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在剔除最高部分報價后,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考慮剩余報價及擬申購數量、所處行業(yè)、市場情況、同行業(yè)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 購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指機構法人或個人)的數量不少于10家。有效報價投資者的認定按以下方式確定: (1)當報價不低于發(fā)行價格的網下投資者小于10家時,中止發(fā)行; (2)當報價不低于發(fā)行價格的網下投資者不少于10家時,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后申購價格不低于發(fā)行價格的網下投資者即為有效報價投資者。有效報價投資者申購價格不低于發(fā)行價格的擬申購數量為有效擬申購數量。 五、老股轉讓安排 本次公開發(fā)行股份不超過8,444萬股,全部為公開發(fā)行新股,公司原股東不進行公開發(fā)售股份。發(fā)行后的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25.00%。 六、網下網上申購 1、網下申購 本次網下申購的時間為2018年11月6日(T日)的9:30-15:00?!栋l(fā)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必須參與網下申購。在參與網下申購時,網下投資者必須在申購平臺為其管理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錄入申購記錄。申購記錄中申購價格為確定的發(fā)行價格,申購數量須不超過《發(fā)行公告》中規(guī)定的申購階段網下初始發(fā)行數量。即申購數量須為: (1)當某一配售對象的有效擬申購數量小于或等于申購階段網下初始發(fā)行數量時,其申購數量為投資者有效擬申購數量; (2)當某一配售對象的有效擬申購數量大于申購階段網下初始發(fā)行數量時,其申購數量為申購階段網下初始發(fā)行數量。 網下投資者為其管理的參與申購的全部有效報價配售對象錄入申購記錄后, 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購記錄為準。 在網下申購階段,網下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獲配后在T+2日繳納認購款。 2、網上申購 本次網上發(fā)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投資者持有1萬元以上(含1萬元)上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可在2018年11月6日(T日)參與本次發(fā)行的網上申購。每1萬元市值可申購1,000股,不足1萬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1,0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但申購上限不得超過本次網上初始發(fā)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具體網上發(fā)行數量將在《發(fā)行公告》中披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8年11月2日(含T-2日)前20個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可同時用于2018年11月6日(T日)申購多只新股。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符合《網上發(fā)行實施細則》的相關規(guī)定。 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網上投資者申購日(T日)申購無需繳納申購款,T+2日根據中簽結果繳納認購款。 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不得再參與網上發(fā)行,若配售對象同時參與網下詢價和網上申購的,網上申購部分為無效申購。 七、本次發(fā)行回撥機制 本次發(fā)行網上網下申購于2018年11月6日(T日)15:00同時截止。申購結束后,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申購情況于2018年11月6日(T日)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fā)行的規(guī)模進行調節(jié)?;負軝C制的啟動將根據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確定: 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回撥前網上發(fā)行數量。 1、網下發(fā)行獲得足額申購的情況下,若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應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fā)行股票數量的20%;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在100倍以上的,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fā)行股票數量的40%;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超過150倍的,回撥后網下發(fā)行比例不超過本次公開發(fā)行股票數量的10%; 2、若網上申購不足,可以回撥給網下投資者,向網下回撥后,有效報價投資者仍未能足額申購的情況下,則中止發(fā)行; 3、在網下發(fā)行未獲得足額申購的情況下,不足部分不向網上回撥,中止發(fā)行。 4、網上、網下均獲得足額認購的情況下,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未超過50倍的,將不啟動回撥機制。 在發(fā)生回撥的情形下,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及時啟動回撥機制,并于2018年11月7日(T+1日)在《武漢貝斯特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上中簽率公告》中披露。 八、網下配售原則 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在完成雙向回撥機制后,將根據以下原則對網下投資者進行配售: 1、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及發(fā)行人將對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是否符合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及發(fā)行人確定的網下投資者標準進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資者條件的,將被剔除,不能參與網下配售; 2、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提供有效報價并參加網下申購的符合配售投資者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分為以下三類: (1)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基金”)、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yǎng)老金”)和社?;鹜顿Y管理人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 (以下簡稱“社保基金”)為A類投資者; (2)根據《企業(yè)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設立的企業(yè)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年金保險資金”)為B類投資者; (3)其他投資者為C類投資者; 3、若網下申購總量大于本次網下最終發(fā)行數量(雙向回撥之后),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以下原則進行配售: (1)同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應當相同; (2)A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類投資者,B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類投資者; (3)不低于本次網下發(fā)行數量的50%、20%分別優(yōu)先向A類、B類配售;若A類或B類的有效申購不足優(yōu)先配售數量的,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向申購數量不足優(yōu)先配售數量的A類或B類全額配售,然后向C類配售剩余部分; (4)當由于向B類投資者優(yōu)先配售不低于本次網下發(fā)行數量的20%而使得B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高于A類投資者,B類投資者優(yōu)先配售份額將相應調整使得A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類投資者; 4、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等于本次網下最終發(fā)行數量(雙向回撥之后),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按照網下投資者的實際申購數量直接進行配售; 5、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小于本次網下最終發(fā)行數量(雙向回撥之后),中止發(fā)行; 6、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小于本次初步詢價階段網下初始發(fā)行數量,中止發(fā)行; 7、零股的處理原則 在實施配售過程中,每個配售對象的獲配數量取整后精確到1股,產生的所有零股加總后分配給A類投資者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若配售對象中沒 中沒有B類投資者,則分配給C類投資者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當申購數量相同時,剩余零股分配給申購時間最早(以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顯示的申報時間和申購編號為準)的配售對象。若由于獲配零股導致超出該配售對象的有效申購數量時,則超出部分順序配售給下一配售對象,直至零股分配完畢。 九、網下網上投資者繳款 2018年11月8日(T+2日)披露的《武漢貝斯特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將對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的投資者列表公示。公告中獲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網下有效配售對象,需在2018年11月8日(T+2日)8:30-16:00足額繳納認購資金,認購資金應當于T+2日16:00前到賬。 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只新股,請務必按每只新股分別繳款。同日獲配多只新股的情況,如只匯一筆總計金額,合并繳款將會造成入賬失敗,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2018年11月12日(T+4日)刊登的《武漢貝斯特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發(fā)行結果公告》中披露網上、網下投資者獲配未繳款金額以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列表公示并著重說明獲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額繳款的網下投資者。 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以及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申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yè)協會備案。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后,應根據《武漢貝斯特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18年11月8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特別提醒,網上投資者 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 十、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股份處理 在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結束后,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實際繳款情況確認網下和網上實際發(fā)行股份數量。如果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fā)行數量的70%,則中止本次發(fā)行;如果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少于本次公開發(fā)行數量的70%,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網下、網上投資者獲配未繳款金額以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等具體情況請見《武漢貝斯特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發(fā)行結果公告》。 十一、中止發(fā)行情況 本次發(fā)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初步詢價結束后,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數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詢價結束后,剔除不低于擬申購總量10%的最高報價部分后有效報價投資者數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詢價結束后,擬申購總量不足初步詢價階段網下初始發(fā)行數量的,或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后剩余擬申購總量不足初步詢價階段網下初始發(fā)行數量的; 4、發(fā)行價格未達發(fā)行人預期或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就確定發(fā)行價格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5、網下申購總量小于網下初始發(fā)行數量的; 6、若網上申購不足,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后,網下投資者未能足額申 7、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fā)行數量的70%; 8、發(fā)行人在發(fā)行過程中發(fā)生重大會后事項影響本次發(fā)行的; 9、中國證監(jiān)會對證券發(fā)行承銷過程實施事中事后監(jiān)管,發(fā)現涉嫌違法違規(guī)或者存在異常情形的,可責令發(fā)行人和承銷商暫停或中止發(fā)行,對相關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如發(fā)生以上情形,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中止發(fā)行原因、恢復發(fā)行安排等事宜。中止發(fā)行后,在本次發(fā)行核準文件有效期內,在向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擇機重啟發(fā)行。 十二、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1、發(fā)行人:武漢貝斯特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六兵 地址:武漢市江漢經濟開發(fā)區(qū)江興路25號C棟 電話:027-83511515 傳真:027-83511212 聯系人:李云 2、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達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38-45樓 電話:0755-23189772;0755-23189780;0755-23189773 傳真:0755-82940546 聯系人:股票資本市場部 發(fā)行人:武漢貝斯特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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