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置業(yè)(000667.SZ)子公司武漢江北收到傳票及民事起訴狀等 且已提起反訴
摘要: 互聯(lián)網(wǎng)9月9日丨美好置業(yè)(000667.SZ)公布,近日,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名流置業(yè)武漢江北有限公司(“武漢江北”、“反訴人”)收到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之(2019)鄂01民初6535號傳票及民事起訴
互聯(lián)網(wǎng)9月9日丨【美好置業(yè)(000667)、股吧】(000667.SZ)公布,近日,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名流置業(yè)武漢江北有限公司(“武漢江北”、“反訴人”)收到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之(2019)鄂01民初6535號傳票及民事起訴狀等相關法律文書,知悉: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將于2019年10月15日開庭審理武漢市銀鴻服飾有限公司起訴武漢長源豐泰實業(yè)有限公司、武漢市硚口區(qū)長豐街長豐村城中村改造工作委員會、武漢江北、武漢三江宜家拆遷有限公司的合同糾紛案。
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武漢江北收到上述法律文書后,已針對本案于2019年9月6日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反訴。
原告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長源豐泰、長豐村城中村改工委、武漢江北履行2013年7月簽訂的《長豐村城中村綜合改造土地整合協(xié)議書》,共同連帶向原告支付經(jīng)濟補償總款3720萬元;(2)判令被告長源豐泰、長豐村城中村改工委、武漢江北共同連帶向原告支付自2013年7月20日起至實際支付日止每日按經(jīng)濟補償總款的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暫計為8146.8萬元);(3)判令被告長源豐泰、長豐村城中村改工委、武漢江北共同連帶承擔履行合同全部相關稅費;(4)判令被告武漢江北、三江宜家共同連帶向原告賠償因于2019年2月2日強拆原告房屋,致原告及租戶設備、財物損失85.1314萬元。(5)判令上述四名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原告在起訴狀中稱:2013年7月,原告與被告長源豐泰、長豐村城中村改工委、武漢江北共同簽訂《長豐村城中村綜合改造土地整合協(xié)議書》。協(xié)議簽訂后,被告長源豐泰、長豐村城中村改工委、武漢江北未按照協(xié)議約定向原告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應該承擔違約賠償責任;2019年2月,被告武漢江北、三江宜家對原告廠房及房屋進行拆除,導致了原告重大經(jīng)濟損失。因此原告提起本次訴訟。
武漢江北反訴理由及反訴請求:因被反訴人銀鴻服飾所在地塊被規(guī)劃為公益體育用地,并已納入長豐村“城中村”改造范圍,由長豐村代為進行整合及補償。2013年8月底,被反訴人銀鴻服飾與長源豐泰、長豐村城中村改工委及反訴人武漢江北共同簽訂了《長豐村城中村綜合改造土地整合協(xié)議書》,約定:長源豐泰、長豐村城中村改工委整合被反訴人地塊,整合的經(jīng)濟補償款共計人民幣3720萬元,以及被反訴人向反訴人移交土地使用權證等證書文件原件、完成搬遷、騰退工作的時間等條款。
《整合協(xié)議》簽訂后,反訴人即要求被反訴人提供收款賬號以便安排付款,但被反訴人卻不予提供,且拒絕承認合同效力。后經(jīng)了解,得知被反訴人系為要求增加補償款金額才拒絕承認合同效力及不提供收款賬號。
被反訴人為了達到增加補償款的目的,以拒絕承認合同效力、拒不提供收款賬號等方式不正當?shù)刈柚蛊浣桓锻恋貦鄬僮C書及騰退交付土地的條件成就,應視為該條件已成就。同時,因案涉地塊已規(guī)劃為公益體育用地,屬政府要求必須拆除的區(qū)域。為此,反訴人不得不墊付資金代被反訴人支付了案涉地塊的租賃戶清退費用。
因被反訴人的違約行為,不僅導致政府公益項目的建設時間被推遲,且造成反訴人經(jīng)濟損失。為此,特提出反訴請求如下:
(1)請求判令被反訴人向反訴人提供收款賬戶;(2)請求判令被反訴人向反訴人交付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房屋權屬文件;(3)請求判令被反訴人向反訴人償還騰退費用共計人民幣4.475萬元;(4)請求判令被反訴人向反訴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2444.04萬元;(5)本案訴訟費用及反訴費用均由被反訴人承擔。
本案已由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并定于2019年10月15日開庭審理。
反訴,武漢,長豐,江北,原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