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股東因未能償還借款 股份遭司法拍賣
摘要: 導語金盾股份(300411)稱,因周建燦未能償還借款,深圳中小擔保公司向深圳中院起訴周建燦的繼承人周純及汪銀芳等被告,案號為(2018)粵03民初534號。4月12日,金盾股份(300411.SZ)發(fā)
導語金盾股份(300411)稱,因周建燦未能償還借款,深圳中小擔保公司向深圳中院起訴周建燦的繼承人周純及汪銀芳等被告,案號為(2018)粵03民初534號。

4月12日,金盾股份(300411.SZ)發(fā)布關于周建燦所持股份司法拍賣結果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獲悉,公司股東周建燦(已去世)登記持有的公司600萬股首發(fā)前限售股于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0日在京東網絡司法拍賣平臺上被公開拍賣。
周建燦因個人財務需求向深圳中小擔保公司質押了公司750萬股股份借款2億元。因周建燦未能償還借款,深圳中小擔保公司向深圳中院起訴周建燦的繼承人周純及汪銀芳等被告,案號為(2018)粵03民初534號。
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實施了每10股轉增8股的權益分配,上述質押原質押股數為750萬股,變更為1350萬股。周建燦已有750萬股于2020年2月4日被公開拍賣。
根據京東網絡司法拍賣公示的《網絡競價成交確認書》,本次司法拍賣競價結果如下:
經公開競價,競買人深圳市前海宏億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企業(yè)資質相關編號****93X7,京東賬戶:****億,競買代碼:25782332,在京東網拍平臺以最高應價競得本拍賣標的“被執(zhí)行人周純、汪銀芳持有的金盾股份(證劵代碼:300411)首發(fā)前限售股”,拍賣成交價為:人民幣61,740,000.00元(陸仟壹佰柒拾肆萬圓整)。
拍賣標的最終成交以深圳中院出具的法院裁定為準。
本次司法拍賣事項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不會產生影響,對公司的實際控制權無影響。
本次拍賣事項后續(xù)將涉及法院裁定、股權變更過戶等環(huán)節(jié),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相關規(guī)定持續(xù)關注此次拍賣的后續(xù)進展情況,并根據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周建燦,金盾股份,后續(xù),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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