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董只有敢言遠遠不夠 應從三個方面改革制度
摘要: 來源:皮海洲最近,萬科獨董劉姝威對寶能的再次炮轟,不僅引來輿論方面的圍攻,而且也引發(fā)市場對“獨董不獨”問題的思考。包括在4月11日中國政法大學舉行的薊門法治金融論壇上,作為主持人的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院
來源:皮海洲
最近,萬科獨董劉姝威對寶能的再次炮轟,不僅引來輿論方面的圍攻,而且也引發(fā)市場對“獨董不獨”問題的思考。包括在4月11日中國政法大學舉行的薊門法治金融論壇上,作為主持人的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院長劉紀鵬也明確表示,中國上市公司不解決一股獨大的治理結構是不行的,他控制的董事會再聘請獨立董事,所以獨立董事必將成為花瓶,或者淪為幫兇。
不過,也有為獨董“敢言”點贊的聲音。雖然有關文章并沒有直接為劉姝威點贊,但由于這種聲音是發(fā)出在劉姝威炮轟寶能之后,而劉姝威對寶能的炮轟顯然也屬于“敢言”的范疇,所以這種為獨董“敢言”點贊的聲音尤其令人關注。人們很容易將該聲音與劉姝威對寶能的炮轟聯(lián)系在一起,認為這種“點贊”是獻給劉姝威的。其實,不論這種“點贊”是不是獻給劉姝威的,在本人看來,獨董如果只是“敢言”的話,是不值得點贊的。
相對于當“老好人”的花瓶獨董來說,獨董“敢言”表面上是一種進步。但這種進步是不是實質性的就難說了。如果這種“敢言”喪失了獨立性,淪為大股東或高管團隊的代言人,那么這種“敢言”的獨董就有可能淪為劉紀鵬眼中的“幫兇”,這種“敢言”的獨董顯然是不值得點贊的。比如,萬科獨董劉姝威就是如此。劉姝威雖然“敢言”,但卻不值得“點贊”。
以4月8日,劉姝威對寶能的炮轟來看,不僅涉及到打棍子、戴帽子,同時有關“華潤置地2015年把土地出讓價109億元的地塊以4億多元轉讓給寶能”的說法還涉及到“斷章取義”、“與事實嚴重不符”等問題。至于劉姝威建議相關部門調查寶能行為,依法沒收其所獲上市公司股份及獲利,上繳國庫,交全國社?;?/a>管理,這更是對公民財產(chǎn)權的嚴重踐踏。象劉姝威這樣的“敢言”,實際上就是“無知者無畏”了,甚至有可能涉及到違法,對于劉姝威這樣的“敢言”,我們能點贊嗎?
不僅如此,作為萬科的獨董,劉姝威的“敢言”也明顯涉及到“獨董不獨”的問題,也表明了劉姝威“敢言”的不公正。劉姝威一再炮轟寶能系資管計劃使用資金杠桿問題,實際上,對于資管計劃使用資金杠桿問題,管理層已經(jīng)有明確的管理意見,如規(guī)定采用2倍杠桿的資管產(chǎn)品,其產(chǎn)品不得延期。但劉姝威置管理規(guī)定于不顧,仍然對寶能系資管計劃不依不饒,但卻對采取3倍杠桿的萬科團隊的資管計劃卻充耳不聞,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劉姝威完全喪失了獨董的獨立性原則。因此,劉姝威這樣的“敢言”也實在不值得“點贊”。
也正因如此,對于獨董來說,僅僅只是“敢言”還是遠遠不夠的,重要的是,要言之有理,要體現(xiàn)出獨董的客觀公正性,而不是亂放炮,甚至充當大股東或管理團隊的幫兇。而在這個問題上,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院長劉紀鵬的說法無疑是正確的。而要保持獨董的獨立性,就必須對現(xiàn)行的獨董制度進行改革,否則,現(xiàn)行的獨董制度作為一種福利制度、花瓶制度、幫兇制度不要也罷。
那么如何對獨董制度進行改革呢?個人以為,至少這三個方面的問題是需要予以改進的。
一是成立獨董協(xié)會,負責獨董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對獨董的培訓、獨董的推薦、獨董的考核等。上市公司的獨董由獨董協(xié)會本著就近推薦的原則向上市公司推薦。改變目前上市公司獨董由上市公司或大股東推薦的做法。
二是實行職業(yè)獨董制度,任何一個獨董,最多只能擔任三家公司(不限于上市公司)獨董,且每月到每家上市公司上班時間不少于一周,以此更好地了解上市公司的經(jīng)營管理情況,掌握上市公司中出現(xiàn)的問題。如此一來,獨董也就可以更好地行使自己的職權。
三是獨董薪酬由獨董協(xié)會統(tǒng)一發(fā)放,而獨董薪酬的來源由獨董協(xié)會統(tǒng)一向上市公司收取。這樣就可以避免由上市公司直接向獨董發(fā)工資而導致獨董拿了上市公司的“手軟”。
經(jīng)過這樣的改革,相信獨董的獨立性就會有著很大的提高。而劉姝威還能不能成為獨董中的一員,也就要另當別論了。獨董制度需要“敢言”的獨董,但卻不需要胡亂放炮的獨董,更不需要失去獨立性、沒有公正性的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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