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科技收關注函:大股東司法拍賣股份 二股東享有質(zhì)押權
摘要: 12月30日消息,華映科技30日收到深交所關注函,要求其就第一大股東華映百慕大司法拍賣股份,而第二大股東福建電子信息集團卻實質(zhì)享有該部分股份的質(zhì)押權一事作出說明。華映科技第一大股東與第二大股東之間隔著
12月30日消息,【華映科技(000536)、股吧】30日收到深交所關注函,要求其就第一大股東華映百慕大司法拍賣股份,而第二大股東福建電子信息集團卻實質(zhì)享有該部分股份的質(zhì)押權一事作出說明。
華映科技第一大股東與第二大股東之間隔著的是“渤海信托·華映光電集合資金信托”。第一大股東華映百慕大曾將3.74億股華映科技股票質(zhì)押給該信托計劃為其全資子公司深圳市華映光電有限公司提供信托貸款。今年12月23日,該信托委托人華融證券、山田實業(yè)將其持有的部分信托受益權轉(zhuǎn)讓給福建電子信息集團,即華映科技第二大股東。
由于第一大股東華映百慕大全資子公司到期未能支付,導致質(zhì)押股票被法院裁定拍賣。從而實質(zhì)上形成二股東承接了華映科技的股票質(zhì)押權,而該被質(zhì)押的股份此前恰好屬于第一大股東。拍賣部分合計占華映科技總股本的10.22%。華映百慕大合計持有華映科技25.37%的股份,質(zhì)押部分被拍賣后,華映百慕大仍為第一大股東。但福建電子信息集團合計持有14.23%的股份,華映百慕大質(zhì)押部分被拍賣后,二者持股比例相差極小。
深交所要求華映科技說明,第一大股東是否與福建電子信息集團、華融證券、山田實業(yè)、渤海信托達成質(zhì)押股份的表決權歸屬或一致行動等相關權利安排的協(xié)議或默契。并要求說明第一大股東、第二大股東近一年來對公司的實際參與和表決情況,以及控制權歸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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