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陽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摘要: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重要提示:●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數(shù)量為:1,950,520股●本次限售流通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數(shù)量為:1,950,520股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為:2022年7月1日
● 本次上市后股改限售流通股剩余數(shù)量為:7,997,132股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情況
1、股權分置改革基本情況
廣東【東陽光(600673)、股吧】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東陽光”,曾用名“成都陽之光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于2005年12月12日經公司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方案概要為:公司向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每10股轉增1.4386107股;全體非流通股股東以向流通股股東支付非流通股股東可獲得的轉增股份,使流通股股東實際獲得每10股轉增3.5股的股份,作為非流通股股東所持非流通股份獲得流通權的對價。
實施的時間: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的股權登記日為2005年12月29日;除權日為2005年12月30日;公司股票復牌及新增可流通股票上市日為2006年1月4日。
2、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追加對價的實施情況
東陽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無追加對價安排。
二、東陽光的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有關承諾的履行情況
?。ㄒ唬┏兄Z事項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有關股東做出的特別承諾:
1、非流通股股東的承諾事項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2、陽之光鋁業(yè)承諾事項
(1)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的限售期限和限售條件
除履行法定承諾外,乳源陽之光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之光鋁業(yè)”)特別承諾:
?、僮怨竟蓹喾种酶母锓桨笇嵤┲掌鹑鶄€月內,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不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出售;
②自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四十八個月內,只有在滿足以下條件方可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東陽光前3年經審計的每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0%。
注:2006年11月30日,東陽光非公開發(fā)行方案經公司200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07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發(fā)行字[2007]442號“關于核準成都陽之光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通知”批文;2007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公司字[2007]192號“關于同意深圳市東陽光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公告成都陽之光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報告書并豁免其要約收購義務的批復”批文。2007年12月5日,完成了深圳市東陽光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東陽光”)以資產認購股份2.59億股的股權登記事宜,2007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開發(fā)行的方式向5名機構投資者完成發(fā)行0.28億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發(fā)行完畢后,深圳東陽光成為公司控股股東,公司總股本由126,733,394股增至413,733,394股。
陽之光鋁業(yè)作為深圳東陽光的一致行動人承諾:自公司本次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結束之日起,其持有的陽之光的股份在36個月內不上市交易。
?。?)承擔本次股權分置改革費用
公司因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所發(fā)生的相關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財務顧問費、保薦費用、律師費用、溝通推介費用、媒體宣傳費用等,由乳源陽之光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承擔。
?。?)異議非流通股股東保護權
對于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未明確表示同意意見的非流通股股東,在改革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之前,有權按照公司2005年9月30日未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1.94元的價格向公司控股股東陽之光鋁業(yè)出售其所持股份,然后由陽之光鋁業(yè)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相應的對價安排。若上述非流通股股東不同意按照上述價格將所持股份出售給陽之光鋁業(yè),且在本次改革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起至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滿日止向公司要求支付其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中放棄的對價轉增股份,則控股股東陽之光鋁業(yè)承諾:在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滿后的五日內,陽之光鋁業(yè)向該部分非流通股股東支付其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中放棄的對價轉增股份。
3、深圳市事必安投資有限公司承諾事項
除履行法定承諾外,公司當時的第二大股東深圳市事必安投資有限公司特別承諾:
自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一年內不減持,第二年減持不超過公司總股份的5%,第三年累積減持不超過公司總股份的10%。
?。ǘ┏兄Z履行情況
本次申請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的股東已履行相關承諾。
三、東陽光自股改實施后至今股本結構變化和股東持股變化情況
1、股改實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結構的變化情況
?。?)是否發(fā)生因分配、公積金轉增導致的股本結構變化。 是
2008年3月17日,公司召開200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2007年度利潤分配及公積金轉增股本的預案》:以2007年年末的公司已發(fā)行總股本413,733,394股為基數(shù),用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共轉增413,733,394股。該轉增方案于2008年5月16日實施完成。轉增后,公司總股本變?yōu)?27,466,788股,其中有限售條件流通股655,207,764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72,259,024股。
2015年4月21日,公司召開201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2014年度利潤分配及公積金轉增股本的預案》:以2014年年末的公司已發(fā)行總股本949,566,888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10股送紅股1股,共送股94,956,689股;用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5股,共轉增1,424,350,332股。該轉增方案于2015年5月8日實施完成。轉增后,公司總股本變?yōu)?,468,873,909,增加1,519,307,021股,其中有限售條件流通股12,621,752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2,456,252,157股。
(2)是否發(fā)生因發(fā)行新股(增發(fā)、配股、非公開發(fā)行)、可轉債轉股、回購股份等導致的股本結構變化。 是
2006年11月30日,公司非公開發(fā)行方案經公司200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07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發(fā)行字[2007]442號“關于核準成都陽之光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通知”批文;2007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公司字[2007]192號“關于同意深圳市東陽光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公告成都陽之光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報告書并豁免其要約收購義務的批復”批文。2007年12月5日,完成了深圳市東陽光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以資產認購股份2.59億股的股權登記事宜,2007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開發(fā)行的方式向5名機構投資者完成發(fā)行0.28億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發(fā)行完畢后,深圳市東陽光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成為公司控股股東,公司總股本由126,733,394股增至413,733,394股。
2013年5月3日,公司非公開發(fā)行方案經公司201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13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中國證監(jiān)會以證監(jiān)許可[2013]1510號《關于核準廣東東陽光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批復》批文;2015年3月31日,公司以非公開發(fā)行的方式向3名機構投資者完成發(fā)行122,100,100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本次非公開發(fā)行完畢后,公司總股本由827,466,788股增至949,566,888股。
2017年12月11日,公司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lián)交易方案經公司2017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18年7月3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印發(fā)的《關于核準廣東東陽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宜昌東陽光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18]1068號)批文;2018年7月31日,公司以非公開發(fā)行的方式向宜昌東陽光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發(fā)行545,023,350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并完成股份登記托管手續(xù),本次非公開發(fā)行完畢后,公司總股本由2,468,873,909股增至3,013,897,259股。
2、股改實施后至今股東持有有限售條件流通股變化情況
?。?)是否發(fā)生因發(fā)行新股(增發(fā)、配股、非公開發(fā)行)、回購股份等導致的股東持股比例變化情況。 是
股改結束后,公司原控股股東陽之光鋁業(yè)持有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32,126,69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5.35%,2007年12月公司非公開發(fā)行2.87億股后,陽之光鋁業(yè)持有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32,126,69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76%;2007年12月公司以非公開發(fā)行的方式向深圳東陽光發(fā)行了2.59億股后,深圳東陽光持有有限售條件流通股259,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2.60%。
?。?)是否發(fā)生因股權拍賣、轉讓、償還代付對價、其他非交易過戶等導致的股東持股比例變化情況。 是
公司股東陽之光鋁業(yè)于2008年1月16日與深圳市乳安投資有限公司簽署了《股權轉讓合同》,并于2008年1月23日辦理完股份過戶手續(xù),股份轉讓后,陽之光鋁業(yè)持有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24,626,69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952%。
注1:公司2007年度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方案實施完成后,陽之光鋁業(yè)持有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49,253,39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952%;深圳東陽光持有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518,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2.60%。
注2:深圳市乳安投資有限公司受讓陽之光鋁業(yè)部分股權并承諾遵守陽之光鋁業(yè)做出的限制流通承諾,該部分股份可以在2010年12月7日上市流通。
四、東陽光大股東占用資金的解決安排情況
上市公司于2007年11月30日完成向深圳東陽光的非公開發(fā)行,取得原深圳東陽光控制的五家下屬公司的控股權。該五家公司在2007年1-11月與深圳東陽光及其它附屬企業(yè)之間累計發(fā)生了其他資金往來98,990,800元。在2007年11月30日成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后,該類資金往來的情況不再發(fā)生,且截至2007年12月31日,相關款項均已全部清償。
除上述情況外,根據(jù)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天健函[2006]號、重天健函[2007]3號、重天健函[2008]2號、重天健函[2009]21號、天健正信審(2010)特字第040007號、天健正信審(2011)特字第040005號、《天健正信審(2012)特字第040004號、天健審〔2013〕11-19號、天健審〔2014〕11-81號、天健審〔2015〕11-30號、天健審〔2016〕11-55號、天健審〔2017〕11-91號、天健審〔2018〕11-77號、天健審〔2019〕11-32號、天健審〔2020〕11-61號、天健審〔2021〕11-29號等專項說明或專項審計說明,自股改說明書刊登以來,公司控股東及其附屬企業(yè)不存在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ㄒ唬┍K]機構變更情況
2022年6月,公司原股權分置改革保薦機構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廣東東陽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保薦總結報告書》。同月,雙方簽署《終止協(xié)議》。
2022年6月,公司與華泰聯(lián)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泰聯(lián)合證券”)簽訂了《華泰聯(lián)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與廣東東陽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股權分置改革部分限售股流通申請之協(xié)議書》,聘請華泰聯(lián)合證券就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股解禁事宜出具相關核查意見。華泰聯(lián)合證券已指派鄭弘書先生負責公司此次限售股解禁事宜。
(二)核查意見
華泰聯(lián)合證券就公司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股解禁事宜的核查意見為:
基于東陽光本次申請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條件的股東已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諾,且陽之光鋁業(yè)承諾同意上述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持有的股份上市流通,并愿意承擔未來因本次解禁引起的法律問題,東陽光董事會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請符合《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
六、東陽光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情況
1、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擬上市數(shù)量為1,950,520股;
2、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擬上市流通日為2022年7月1日;
3、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細清單
■
4、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情況與股改說明書所載情況的差異情況
基于對于東陽光股權分置改革未明確表示意見的部分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尚未與東陽光取得聯(lián)系,以及部分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股份尚需東陽光確認,致使公司分批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針對公司股改方案具體執(zhí)行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法律糾紛,陽之光鋁業(yè)應有關要求作出承諾,同意上述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持有的股份上市流通,未來若有因本次解禁引起的法律問題,由陽之光鋁業(yè)承擔?;谏鲜龀兄Z,公司已分別于2007年1月4日、2007年2月15日、2007年5月10日、2007年7月11日、2008年1月11日、2008年7月16日、2009年1月20日、2009年7月24日、2010年12月7日、2012年7月9日、2016年4月13日、2018年8月14日安排了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第八批、第九批、第十批、第十一批、第十二批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
基于東陽光2007年度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及2014年度利潤分配及公積金轉增股本的實施,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shù)量比股改說明書中有所增加,由原來的375,100股增加至1,950,520股。
5、說明此前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情況: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為公司第十三次安排有限售條件(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時間:2007年1月4月;
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shù)量:11,171,120股;
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時間:2007年2月15日;
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shù)量:3,212,050股;
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時間:2007年5月10日;
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shù)量:1,451,500股;
公司第四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時間:2007年7月11日;
公司第四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shù)量:1,021,825股;
公司第五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時間:2008年1月11日;
公司第五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shù)量:7,794,010股;
公司第六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時間:2008年7月16日;
公司第六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shù)量:4,846,050股;
公司第七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時間:2009年1月20日
公司第七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shù)量:5,141,102股。
公司第八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時間:2009年7月24日
公司第八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shù)量:695,400股
公司第九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時間:2010年12月7日
公司第九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shù)量:65,065,692股
公司第十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時間:2012年7月9日
公司第十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shù)量:605,000股
公司第十一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時間:2016年4月13日
公司第十一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shù)量:1,164,020股
公司第十二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時間:2018年8月14日
公司第十二次安排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shù)量:1,510,080股
東陽光本次有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數(shù)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的有關規(guī)定。
七、股本變動結構表
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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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上網公告附件
《華泰聯(lián)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廣東東陽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請的核查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東東陽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
來源:·中證網 作者:
東陽光,股權分置改革,鋁業(y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