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馬:立案調查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公告
摘要: 天馬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調查通知書》(編號:浙證調查字2018118號)。
證券代碼:002122 證券簡稱:*ST天馬 公告編號:2019-138
天馬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立案調查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被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如公司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并暫停上市。截至目前,公司收到了《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暫未收到有關本次調查的相關處理決定書。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天馬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調查通知書》(編號:浙證調查字2018118號)。同日,公司實際控制人及董事長徐茂棟先生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調查通知書》(編號:浙證調查字2018119號)。因公司及徐茂棟先生涉嫌違反《中國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guī)定,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及徐茂棟先生進行立案調查。詳見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65)。
調查期間公司全面配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調查工作,同時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監(jiān)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已于2018年5月26日、6月27日、7月27日、8月25日、9月22日、10月23日、11月23日、12月22日;2019年1月22日、2月22日、3月22日、4月23日、5月28日、6月29日、7月27日、8月27日分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發(fā)布了《關于立案調查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公告》。目前上述調查仍在進行中,期間公司生產(chǎn)經(jīng)營狀況正常。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并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被認定構成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等,公司將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13.2.1條規(guī)定的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實行退市風險警示三十個交易日期限屆滿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將被停牌,直至深圳證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個交易日內做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截至目前公司收到了中國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處罰字[2019]83號《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事先告知書》”),根據(jù)《事先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涉及的違法行為不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13.2.1條第(七)項至第(九)項及《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二條、第四條和第五條規(guī)定的情形。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7月9日披露的《關于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公告》
公告編號:2019-102),公司已向中國證監(jiān)會遞交書面回執(zhí),表明公司陳述、申辯、聽證的權利。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就上述立案調查事項的結論性意見或決定。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ǎng),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
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天馬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ST天馬,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