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店集團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股份回購進展情況的公告
摘要: 橫店集團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召開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的預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實施股權激勵計劃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nèi)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橫店集團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召開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的預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擬用于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含),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含);回購股份的價格為不超過17.66元/股;回購期限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nèi)。2019年2月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了《關于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19-007)。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實施了首次回購,并于2019年3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了《橫店集團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23)。
根據(jù)《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規(guī)定,回購期間,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nèi)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股份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數(shù)量為10,770,791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2.21%,成交最高價為15.15元/股,成交最低價為8.93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為140,011,013.48元。上述回購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和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嚴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及《關于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的回購報告書》等的規(guī)定,實施股份回購方案,并在回購期間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橫店集團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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