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權一般賠多少,哪些情形不侵犯肖像權
摘要: 日常生活中經(jīng)常用肖像照片。當我們遇到照相館展示自己照片時,我們需要知道我們的肖像權受到了侵犯。所以,當我們確定肖像權受到侵害時,我們需要知道侵犯肖像權一般賠多少?這樣就不會吃啞巴虧了,下面讓我們一起看看。
侵犯肖像權一般賠多少?我國侵犯肖像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責任。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權、消除影響、道歉和賠償損失,在其中,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和道歉是非財產(chǎn)責任方法,賠償損失是財產(chǎn)責任方法。
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為精神賠償。最高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shù)額根據(jù)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jīng)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肖像權是如何認定的?
未經(jīng)肖像權人同意,在不阻卻非法原因的情況下使用肖像的行為。未經(jīng)肖像權人同意使用肖像的行為,也稱為“不當使用他人肖像”。我國民法關于肖像權的法律規(guī)定,基本上都是針對肖像權的不當使用。在未經(jīng)本人同意,將他人肖像用于非盈利目的的行為中,只有以阻卻違法行為為理由的行為才是合法的。例如,公安當局發(fā)布的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通緝令”等等。

肖像權和名稱權一樣,具有專有權。個人肖像的占有、使用和處分只能由公民本人所有,未經(jīng)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享有。肖像權的侵害不在于利用公民肖像牟利,而在于不尊重公民對其肖像的專有權,因此,無論出于何種目的,復制、傳播、展示公民肖像權都應當取得公民的同意,否則就構成了侵犯肖像權。
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也應承擔法律責任:即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由此可見,未經(jīng)肖像權人許可,將他人肖像用于牟利的,如造成肖像權人實際損害的,如造成肖像權人精神損害的,使用者也構成侵權(肖像權)責任。
以上內容簡單的介紹了肖像權的認定以及賠償標準,但是很多時候我們并不清楚是否有被侵權,哪些情形不侵犯肖像權?
肖像權也會受到一些限制,也有一些違法阻卻事由。在司法實踐和法律理論中,它們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為公共利益使用肖像,例如公安當局為司法證據(jù)目的使用犯罪嫌疑人的肖像;參加游行、示威、公開演講的人,不得因其活動公開而反對他人對上述活動拍照;
2.為公民的利益使用肖像的行為,如因失去親人而發(fā)表搜尋親人而使用肖像;
3.對于利用肖像進行社會新聞報道的行為,具有特殊新聞價值的人不得反對記者的善意照片,如利用公民肖像宣揚社會誠信或揭露社會丑惡現(xiàn)象,以及特別幸運或不幸的人、政黨或重大事件的出席者等,都屬于這種情況;
4.善意使用政治家和社會明星的肖像。影視明星、體育明星、政治家等公眾人物在公開露面時,不得反對他人拍照。
以上就是關于侵犯肖像權一般賠多少以及哪些情形不侵犯肖像權的全部內容,感謝您的鼓勵與支持,如果想了解更詳細的法律知識,可以尋求法律咨詢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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