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香農科產品描述失實構成虛假宣傳被罰3.5萬元
摘要: 4月16日,中香農科公告稱,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收到《廣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年3月28日,廣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對廣水市永陽種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公司生產、銷售
4月16日,中香農科公告稱,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收到《廣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2017年3月28日,廣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對廣水市永陽種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公司生產、銷售的潤富牌廣兩優(yōu)香66水稻雜交種包裝上對種子主要性狀(產量性狀)的描述與湖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告中產量的描述不一致,損害了消費者對該產品真實情況的知情權,足以誤導消費者,構成虛假宣傳行為。
對此,湖北省廣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責令中香農科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并罰款3.5萬元。
中香農科表示,公司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立即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對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出的問題進行分析和研討,并將在15日內及時繳納罰款。本次行政處罰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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