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蘋果電腦等涉案價值35萬 博雅智學事業(yè)部副部長獲刑
摘要: 北京博雅智學軟件股份有限公司4月2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發(fā)布李連杰職務侵占二審刑事裁定書。北京博雅智學軟件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博雅智學)普教事業(yè)部銷售副部長李連杰,侵占公司財務35.07萬元,犯職務侵占罪
北京博雅智學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4月2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發(fā)布李連杰職務侵占二審刑事裁定書。北京博雅智學軟件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博雅智學)普教事業(yè)部銷售副部長李連杰,侵占公司財務35.07萬元,犯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10個月。
贏家財富網(wǎng)了解到,2014年 至 2016年,李連杰利用其擔任博雅智學公司普教事業(yè)部銷售副部長的職務便利,在與其他公司簽訂、履行銷售合同的過程中,通過篡改合同內銷售貨物清單的方式,侵占公司財物,價值共計35.07萬元。
其中,李連杰在同西安方維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履行銷售合同的過程中,通過上述方式侵占博雅智學蘋果MacBookPro MF841CH/A型筆記本電腦8臺、MGX92CH/A型筆記本電腦6臺、佳能EOS5DSR型相機機身1部,共價值16.25萬元。
同年,在同北京江都迅達商貿有限公司簽訂、履行銷售合同的過程中,李連杰再次侵占博雅智學軟件公司蘋果MacBookPro MGX92CH/A型筆記本電腦10臺,價值10.14萬元。
后在與北京明源高科有限公司簽訂、履行銷售合同的過程中,李連杰侵占了價值8.68萬元的蘋果MacBookPro MF841CH/A型筆記本電腦5臺、佳能牌EOS-1DX型相機(EF50MMF/1.2LUSM鏡頭)1部。
李連杰于2017年10月24日向公安機關投案,家屬已賠償博雅智學60萬元,并取得諒解。
一審法院認為,李連杰身為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行為構成職務侵占罪,故判決被告人李連杰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宣判后,李連杰不服,以“原判對其量刑過重,請求再予從輕處罰”為由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認為,原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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