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chuàng)板IPO|中超股份科創(chuàng)板IPO申請已獲受理,公司計劃募資9.16億元
摘要: 10月16日,獲悉,洛陽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超股份)的科創(chuàng)板IPO申請已于近日獲上交所受理,保薦機構為海通證券。
10月16日,獲悉,洛陽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超股份)的科創(chuàng)板IPO申請已于近日獲上交所受理,保薦機構為海通證券。
(圖片來源:上交所網站)
中超股份是一家專業(yè)從事超細氫氧化鋁阻燃劑研發(fā)、生產和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yè)。經過十多年的技術和工藝創(chuàng)新,公司已掌握超細氫氧化鋁阻燃劑制備相關核心技術,突破了規(guī)模化穩(wěn)定生產超細氫氧化鋁的技術瓶頸,已具備年產十萬噸級以上超細氫氧化鋁阻燃劑的生產能力。2019年公司超細氫氧化鋁產銷量超13萬噸,是國內領先的超細氫氧化鋁阻燃劑研發(fā)、生產和銷售企業(yè)。
財務數(shù)據(jù)顯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中超股份實現(xiàn)營收分別為3.74億元、4.63億元、5.62億元、2.48億元;實現(xiàn)凈利潤分別為8,541.92萬元、9,793.34萬元、9,870.54萬元、5,725.94萬元。
(圖片來源:中超股份招股書申報稿)
該公司選擇的上市標準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chuàng)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二章2.1.2中規(guī)定的第(一)條: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人民幣5,00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yè)收入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此次申報科創(chuàng)板,中超股份計劃發(fā)行股票不超過1,870.00萬股,擬募資9.16億元,將用于建設投資洛陽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2萬噸氫氧化鋁微粉建設項目、洛陽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術改造項目、洛陽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發(fā)中心建設項目、洛陽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3萬噸高白超細氫氧化鎂阻燃劑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項目。具體情況如下:
(圖片來源:中超股份招股書申報稿)
中超股份前身系中超有限,成立于2003年8月13日,其于2015年11月25日完成股改,成為股份制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為裴廣斌、張金華。
裴廣斌直接持有中超股份1,500.00萬股股份,通過紫光文化間接控制中超股份300.00萬股股份,通過鼎坤文化間接控制中超股份150.00萬股股份,合計控制中超股份股份總數(shù)的34.82%;張金華直接持有中超股份1,500.00萬股股份,占中超股份股份總數(shù)的26.79%。裴廣斌與張金華合計控制中超股份股份總數(shù)的61.61%。
截至招股書披露日,中超股份股權結構如下圖所示:
(圖片來源:中超股份招股書申報稿)
據(jù)悉,中超股份生產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為工業(yè)級氫氧化鋁,工業(yè)級氫氧化鋁原材料構成了公司產品的主要成本,占生產成本的比例約60%。
報告期內,公司向香江萬基采購金額占采購總額的比例分別為51.52%、56.91%、58.29%和58.76%,占比較高。
中超股份稱,若未來香江萬基不能及時、保質、保量地提供合格的原材料產品,或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減產或停產,或與公司的業(yè)務關系發(fā)生重大變化,且公司不能向其他供應商及時補充采購,可能會對公司的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另外,該公司下游客戶貨款結算周期約1-3個月,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中超股份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8,134.87萬元、8,510.59萬元、11,563.73萬元和13,160.09萬元,規(guī)模較大,占資產總額的比例分別為20.19%、16.39%、17.55%和21.44%。
另外,中超股份下游電線電纜行業(yè)主要通過票據(jù)進行結算,客戶向公司的回款中票據(jù)結算占比較大,導致公司期末應收票據(jù)規(guī)模較大。報告期各期末,中超股份應收票據(jù)及應收款項融資賬面價值合計分別為13,664.64萬元、18,223.56萬元、17,966.23萬元和15,571.41萬元,占資產總額的比例分別為33.92%、35.09%、27.26%和25.37%。
此次申報科創(chuàng)板,中超股份坦言還存在以下風險:
1、市場需求不及預期的風險
報告期內,發(fā)行人超細氫氧化鋁阻燃劑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96.88%、95.76%、95.17%和83.28%,均處于較高水平。超細氫氧化鋁阻燃劑產品目前主要應用于電線電纜、特種保溫材料等領域。若電線電纜、特種保溫材料等下游行業(yè)需求(數(shù)量和價格)不及預期,則可能會對公司未來的經營業(yè)績造成不利影響。
2、能源供應風險
報告期內,電力、蒸汽、煤炭和天然氣消耗占公司主營業(yè)務成本的比例分別為18.61%、16.68%、19.32%和23.64%。若未來宏觀經濟形勢發(fā)生變化,導致電力、蒸汽、天然氣等采購價格大幅上升,或者國家政府部門的政策出現(xiàn)變化使得電力、蒸汽與天然氣的價格大幅上升,則會影響到公司的生產成本,可能會對公司的經營業(yè)績產生不利影響。
3、產品毛利率下滑的風險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發(fā)行人主營業(yè)務毛利率分別為39.34%、38.08%、40.90%和41.33%,整體毛利率波動較小。公司毛利率主要受產品售價和成本的綜合影響,如果公司未來產品售價上漲幅度小于成本上升幅度,或產品售價下降幅度大于成本下降幅度,則產品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風險。
4、應收票據(jù)涉訴風險
截至報告期末,發(fā)行人存在一筆金額為100.00萬元的商業(yè)匯票,承兌方為寶塔石化集團財務有限公司,業(yè)務方及前手背書方為第三方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票據(jù)到期后,由于承兌方和前手背書方均未支付款項,發(fā)行人向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20年9月10日,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0)寧01民初327號一審判決,判令寶塔石化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寶塔盛華商貿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發(fā)行人支付銀行承兌匯票金額100.00萬元及利息。
5、公司部分建筑物尚未獲取產權證書的風險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發(fā)行人存在部分建筑物尚未取得產權證書的情形,具體情況為:(1)2019年發(fā)行人新建部分廠房目前正在積極辦理產權證書,該部分廠房總面積為13,603.85平方米。(2)發(fā)行人宿舍、食堂等部分非經營性房產目前正在積極辦理產權證書。該部分房產面積合計為5,930.65平方米,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賬面價值為95.61萬元。
若未來發(fā)行人無法取得上述房屋建筑物的相關產權證書而受到相關部門處罰,則可能對公司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
頭圖來源:圖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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