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奧B: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進展公告
摘要: 富奧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召開了第九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富奧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的方案》等相關議案,以集中競價交易
富奧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召開了第九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富奧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的方案》等相關議案,以集中競價交易或法律法規(guī)許可的其他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A股),回購總金額不低于人民幣2.60億元(含2.60億元)、不超過人民幣5.20億元(含5.20億元),回購價格不超過5.20元/股,回購股份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2019年3月5日,公告了《關于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的回購報告書》。2019年3月11日,公告了《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年3月20日,公告了《關于回購股份比例達到1%暨回購進展公告》。上述相關內容詳見《證券時報》、《大公報》及巨潮資訊網。
一、回購股份進展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關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guī)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在回購股份期間,應當在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3月29日,公司已累計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實施回購股份31,102,98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72%,最高成交價為5.2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4.75元/股,成交的總金額為156,237,112.24元(不含交易費用)。
回購的實施符合公司股份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1。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過程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guī)定。
2。公司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之日(2019年3月8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71,020,116股的25%,但每五個交易日回購數量不超過一百萬股的除外。
3。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及資金安排情況繼續(xù)在回購實施期限內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富奧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1日
回購,股份,公司,公告,2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