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事會關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
摘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1日在公司內(nèi)部對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予以公示,激勵對象共計293人。公示期滿,監(jiān)事會未收到與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jù)《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對《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擬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以下簡稱“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nèi)部進行了公示。按照《管理辦法》、《激勵計劃(草案)》等有關規(guī)定,公司監(jiān)事會充分聽取公示意見,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審核,公示情況及核查意見如下:
一、公示情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1日在公司內(nèi)部對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予以公示,激勵對象共計293人。公示期滿,監(jiān)事會未收到與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
二、核查意見
根據(jù)《管理辦法》、《激勵計劃(草案)》和《公司章程》等規(guī)定,結合對激勵對象名單和職務的審核結果及公示情況,監(jiān)事會發(fā)表如下核查意見:
1、公司已按照《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的要求履行了對激勵對象進行內(nèi)部公示所必要的程序。
2、激勵對象均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員,均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職,且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均具備《公司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任職資格,符合本次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和條件。
3、激勵對象均不存在《管理辦法》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nèi))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激勵計劃(草案)》規(guī)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
4、激勵對象的基本情況屬實,不存在虛假、故意隱瞞或引起重大誤解之處。
綜上所述,公司監(jiān)事會認為,列入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符合《管理辦法》、《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激勵計劃(草案)》規(guī)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和條件,不存在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其作為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事會
2021年5月22日
申能股份,60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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