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強化質押風險防范
摘要: 股份質押是股東利用所持股份進行的一種常見商業(yè)融資行為。近年來,受多種因素影響,上市公司股東高比例質押情況有所集中,由此產生的相關風險也受到市場各方廣泛關注。對此,上交所高度重視,積極落實中央對防范金融
股份質押是股東利用所持股份進行的一種常見商業(yè)融資行為。近年來,受多種因素影響,上市公司股東高比例質押情況有所集中,由此產生的相關風險也受到市場各方廣泛關注。對此,上交所高度重視,積極落實中央對防范金融風險的指導精神,按照證監(jiān)會的工作部署,控增量、化存量,多措并舉推動公司防范化解股票質押風險,取得一定成效。為進一步滿足投資者知情權,加快推動防范及穩(wěn)步化解質押風險,引導大股東自主合理控制質押比例,上交所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及時修訂了臨時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號上市公司股份質押(凍結、解質、解凍)公告》(以下簡稱《質押公告指引》)。本次修訂立足于落實股東信息披露義務,通過完善、細化披露內容,逐級強化控股股東質押股份等事項的信息披露要求。一方面,滿足投資者必要的知情權;另一方面,也引導控股股東審慎評估自身資信情況及質押融資可能帶來的風險,謹慎開展股份質押。在制度安排上,對于控股股東質押比例低于50%的,具有相對充分的安全墊,本次修訂不實質新增披露要求。對于控股股東質押比例較高的,如質押比例達到50%以上,考慮到安全墊相對有限,對公司股價變動更為敏感。同時,對于股份強制平倉或過戶、凍結等事項,也相應細化風險揭示和風險防控措施的披露要求,并引入“第三方”核查機制,發(fā)揮中介機構“看門人”作用。新《質押公告指引》,主要著眼于提高股份質押信披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醒控股股東關注風險、適度把握質押融資規(guī)模,引導其專注主業(yè),支持上市公司發(fā)展,維護好中小股東的權益,穩(wěn)定市場預期。在具體內容上,本次修訂主要有以下4個方面:一是建立分層次、差異化的股份質押信披制度,強化控股股東高比例質押信披要求。二是新增股份凍結的披露要求,要求提示大比例凍結相關風險。三是增加股份出現被強制平倉或過戶風險時的披露要求。四是增加股份強制平倉或過戶風險時的其他披露要求,引入“第三方”核查機制。后續(xù),上交所將嚴格執(zhí)行新《質押公告指引》,督促上市公司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審慎評估、開展質押,支持控股股東和相關方化解質押風險,培育專注主業(yè)、穩(wěn)健經營的良好氛圍,共同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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