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聯泰環(huán)保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簽訂《長沙市岳麓污水處理廠〈關于經營污水處理業(yè)務的特許經營合同〉之修正合同》之污水處理補充協議及污泥處置補充協議(二)的公告
摘要: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重要提示:●《長沙市岳麓污水處理廠〈關于經營污水處理業(yè)務的特許經營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 《長沙市岳麓污水處理廠〈關于經營污水處理業(yè)務的特許經營合同〉之修正合同》之污水處理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與《長沙市岳麓污水處理廠〈關于經營污水處理業(yè)務的特許經營合同〉之修正合同》(以下簡稱“《修正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修正合同》與補充協議就同一事項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協議未約定的內容,按《修正合同》繼續(xù)執(zhí)行。
●《長沙市岳麓污水處理廠〈關于經營污水處理業(yè)務的特許經營合同〉之修正合同》之污泥處置補充協議(二)(以下簡稱“《補充協議(二)》”)與《長沙市岳麓污水處理廠〈關于經營污水處理業(yè)務的特許經營合同〉之修正合同》之污泥處置補充協議(以下簡稱“《污泥處置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二)》與《污泥處置補充協議》就同一事項不一致以《補充協議(二)》為準。本協議未約定的內容,按《污泥處置補充協議》繼續(xù)執(zhí)行。
● 特許經營期:自開工日起至2039年12月31日止(含建設期)。
● 特別風險提示:本協議存在不可抗力的風險、項目運營期間可能存在服務費收入波動和不能及時收取的風險。
一、概述
為保持岳麓污水處理廠三期擴容工程付費與支付機制的一致性、運營標準及考核的統(tǒng)一性,岳麓污水處理廠三期擴容工程的污水部分和污泥部分擴容工程按子項目分別實施,其中污水部分擴容工程采用補充協議形式實施,污泥部分擴容工程采用補充協議(二)形式實施。2022年9月27日,長沙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與長沙市聯泰水質凈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沙聯泰”)分別簽訂了《補充協議》及《補充協議(二)》,明確了雙方在擴容工程實施完成后的權利義務。
二、審議程序情況
2019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廣東聯泰環(huán)保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投資長沙市岳麓污水處理廠三期擴容工程的議案》,同意由公司下屬子公司——長沙聯泰以自籌資金投資岳麓污水處理廠三期擴容工程建設項目(包括污水部分和污泥部分子項目),項目投資總額約人民幣41,480.1萬元(最終以政府審核為準)。
三、特許經營協議補充協議的主要內容
甲方:長沙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乙方:長沙市聯泰水質凈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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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公司的影響
長沙市岳麓污水處理廠三期擴容工程系公司污水污泥處理一體化項目,該合同履行預計對公司未來經營業(yè)績提升產生積極影響,將進一步提升公司的污水、污泥處理規(guī)模及其一體化處理能力,有助于形成規(guī)模效益,增強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時為公司后續(xù)拓展污水污泥處理一體化業(yè)務提供更多的經驗。
五、合同履行的風險分析
本協議的履行存在不可抗力的風險、項目運營期間可能存在服務費收入波動和不能及時收取的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廣東聯泰環(huán)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9月28日
來源:·中證網 作者:
污水,污泥,岳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