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悅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董事因誤操作違規(guī)減持公司股票及致歉公告
摘要: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江西悅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江西悅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于緣寶先生發(fā)來的《關于違規(guī)減持的情況說明及致歉聲明》,現就有關事項披露如下:
一、本次違規(guī)減持前的持股情況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了《江西悅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計劃公告》(公告編號:2022-049), 公司股東、董事于緣寶先生因自身資金需求,計劃于2022年10月12日至2023年2月11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合計不超過1,708,000股,即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1.9990%,減持價格按市場價格確定。在該減持計劃實施前,于緣寶先生持有公司9,345,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0.9374%,為IPO前取得。
2022年10月12日至2023年2月11日期間,于緣寶先生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1,668,000股股份,本次減持后,其持有公司7,677,000股股份,占公司總股份的8.9852%。
二、本次違規(guī)減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況
公司已預約于2023年3月11日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于緣寶先生作為公司董事,于減持計劃期間屆滿前的2023年2月9日至2月10日,因誤操作共減持了公司508,000股股份,成交均價為49.41至50.45元/股,總成交金額為人民幣2,515.02萬元。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chuàng)板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規(guī)則第1號——規(guī)范運作》第4.6.8條董監(jiān)高窗口期不得買賣公司股票的規(guī)定,但并非其主觀故意違規(guī)減持。
三、本次違規(guī)減持股票的致歉與處理情況
1、公司董事會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視,并及時核實相關情況。于緣寶先生亦深刻認識到本次違規(guī)事項的嚴重性,主動向公司董事會進行檢討,并向公司及廣大投資者表示歉意,今后將加強對證券賬戶的管理,謹慎操作,加強自身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的學習并嚴格遵守,防止此類事情再次發(fā)生。
2、公司將進一步加強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對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督促相關人員遵守規(guī)定,加強賬戶管理,規(guī)范操作,杜絕此類事情再次發(fā)生。
特此公告。
江西悅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3月15日
來源:·中證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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