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新農(nóng)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絡投票的時間為 2019年10月11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lián)網(wǎng)投票系統(tǒng)投票的時間為 2019年10月10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11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深圳市金新農(nóng)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xiàn)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
?。?)現(xiàn)場會議時間:2019年10月11日下午14:30
?。?)網(wǎng)絡投票時間: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1日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絡投票的時間為 2019年10月11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lián)網(wǎng)投票系統(tǒng)投票的時間為 2019年10月10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11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現(xiàn)場會議召開地點:深圳市光明區(qū)光明街道光電北路18號金新農(nóng)大廈
3、召開方式:本次會議采取現(xiàn)場表決與網(wǎng)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會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長陳俊海先生
6、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guī)則》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股東大會作出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數(shù)167,044,151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39.8427%。
其中,現(xiàn)場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148,357,576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35.3856%。
通過網(wǎng)絡和交易系統(tǒng)投票的股東13人,代表股份18,686,575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4.4570%。
公司部分董事、監(jiān)事及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會議、其他部分高級管理人員以及見證律師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許偉東律師、楊凱迪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
獨立董事候選人盧銳先生、非獨立董事候選人肖世練先生及公司持續(xù)督導保薦代表人鄧艷女士列席了本次會議。
三、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共3個議案,以現(xiàn)場表決與網(wǎng)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通過了全部議案,其中議案1獲得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議案2、3均獲得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具體表決情況如下:
1、審議通過《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總表決結果為:同意167,037,05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99.9958%。
反對7,1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0.0043%。
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3,405,346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7919%;反對7,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2081%;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2、審議通過《關于補選公司獨立董事的議案》
總表決結果為:同意167,035,15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99.9946%。
反對9,0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0.0054%。
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3,403,446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7363%;反對9,0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2637%;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3、審議通過《關于補選公司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總表決結果為:同意167,035,15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99.9946%。
反對9,0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0.0054%。
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3,403,446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7363%;反對9,0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2637%;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經(jīng)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許偉東律師、楊凱迪律師現(xiàn)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和召集人資格,以及表決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由此作出的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將本法律意見書隨公司本次股東大會決議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公告。
五、備查文件
1、深圳市金新農(nóng)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關于深圳市金新農(nóng)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農(nóng)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金新農(nóng),第二次,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