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能源指標新增兩萬,你申請了嗎?
摘要: 2020年8月增發(fā)2W新能源指標,北京小公共汽車指標辦公室公布了今年小公共汽車指標應用第三階段的結果和配置數據。截至這一時期,申請新能源指標的總人數已超過45萬。
2020年8月增發(fā)2W新能源指標,北京小公共汽車指標辦公室公布了今年小公共汽車指標應用第三階段的結果和配置數據。截至這一時期,申請新能源指標的總人數已超過45萬。值得期待的是,該市計劃在今年8月再發(fā)布2萬個新能源指標,全部分配給“無車家庭”。
申領時間是2020年8月1日到8月20日,根據規(guī)定,申請一次性發(fā)放指標的家庭(“無車家庭”)應確定一名家庭主要申請人,代表家庭參與指標分配,并擔任未來指標持有人。其他家庭申請人可能包括主要申請人的配偶和子女以及主要申請人的父母和配偶雙方。家庭申請人總數不應少于2人。
在其中,家庭所有者的申請人應該是“居住在北京市",的個人,他或她的配偶沒有在北京市注冊的客車,并且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其他家庭申請人應符合“戶籍在北京市",但無需持有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個人”的要求。同時,在北京市沒有以自己和配偶的名義登記的客車。

對于其他家庭申請人,基本分數是每人一分。家庭申請人參加過普通指數彩票的,按照累計步數,每步一分,等待時間距離和申報期限不足一年的加一分,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如果之前累積的積分沒有參加抽獎或者沒有添加等待步驟積分,則計算為2020年8月20日的結束點。
一次性增發(fā)指標分配流程于2020年8月1日開始并結束。報告分配流程包括以下五個階段:
(1)申報
(2)家庭成員個人資格考試
(3)按照分值順序確定入圍家庭
(4)入圍家庭成員,
(5)出具準確的親屬關系審計指標。
家庭主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戶籍在本市的個人,沒有以本人和配偶名義在本市登記的乘用車,且持有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作為主要家庭申請人,代表家庭申請一次性增發(fā)。在本市有住所的個人包括:
1.本市戶籍人員;
2.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包括武警部隊);
3.持有有效身份證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臺人員、華僑和外國人;
4.在持本市;有工作許可證的人員
5.近五年在持本市有居住證并在本市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人員。

其他家庭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應當符合上述“在本市有住所的個人”的條件,但無需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2.本市沒有以本人和配偶名義登記的客車。
自10月1日起,指標管理機構對家庭申請人的親屬關系核實出具指標確認通知,家庭申請人的親屬關系需要通過公證書的家庭主申請人將在收到相關通知后六個月內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事項。指標管理機構核實公證書后出具指標確認通知書,逾期未提交公證書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出具指標確認通知書。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無車家庭”獲得指標后,所有家庭申請人10年內不得申請該指標。因此拿到指標以后一定要及時購車,北京新能源汽車指標有效期一年。
北京新能源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