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亞科技虛假陳述案件情況:一審判決1258例、二審315例
摘要: 9月21日,資本邦金亞科技(300028.SZ)公告稱,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一審《民事判決書》合計1258例,法院判令公司賠償因虛假陳述給原告造成的損失金額合計43,218,672元,支付案件受理費合
9月21日,資本邦【金亞科技(300028)、股吧】(300028.SZ)公告稱,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一審《民事判決書》合計1258例,法院判令公司賠償因虛假陳述給原告造成的損失金額合計43,218,672元,支付案件受理費合計4,273,689元。公司已收到二審《民事判決書》合計315例,法院判令公司賠償因虛假陳述給原告造成的損失金額合計9,216,289.89元,支付案件受理費合計193,354.15元。
同時,公司還披露,近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發(fā)來的傳票及相關(guān)法律文書。根據(jù)所收到的法律文書顯示,法院將于2019年9月23日對公司涉證券糾紛案進(jìn)行一審開庭,其中1名原告起訴公司、立信會計師事務(wù)所、周旭輝。
2018年3月6日,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周旭輝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2018]10
號)及《市場禁入決定書》(編號:[2018]3號)。經(jīng)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diào)查、審理,公司披露的 2014
年年度報告被認(rèn)定存在虛假記載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guān)規(guī)定。相關(guān)當(dāng)事人依此向公司和實際控制人提起民事訴訟。
上述被告分別于2015年6月4日及6月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調(diào)查通知書》(編號:成稽調(diào)查通字151003、15004號),并于2017年11月13日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編號:處罰字[2017]124號)。2018年3月6日,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周旭輝先生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2018]10號)。
頭圖來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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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到,合計,2018,編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