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特佳收到案件再審應訴書,股東王進飛冒用公司名義簽債務擔保
摘要: 10月19日,獲悉,A股公司奧特佳(002239.SZ)收到案件再審應訴通知書。
10月19日,獲悉,A股公司【奧特佳(002239)、股吧】(002239.SZ)收到案件再審應訴通知書。

奧特佳于2020年10月15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發(fā)來的《應訴通知書》〔(2020)最高法民申5125號〕,顯示其已受理申請人劉斌就奧特佳股東王進飛冒用奧特佳名義簽署債務擔保協(xié)議相關案件所提出的再審請求,將就此案件是否再審進行審查。
訴訟的背景情況:
奧特佳股東王進飛于2018年利用其私刻的奧特佳公章,冒用奧特佳名義,在其向劉斌借款的合同上蓋章,將奧特佳列為其對劉斌的3000萬美元債務的連帶責任擔保人。其后,王進飛無法償還債務,劉斌于2018年9月將王進飛及奧特佳訴至法院(以下簡稱劉斌案),要求奧特佳承擔連帶擔保還款責任。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年12月對該案做出終審判決,奧特佳不承擔任何責任。此后,在王進飛私刻公章引發(fā)的奧特佳作為被告的多起案件中,奧特佳或勝訴,或原告撤訴,奧特佳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劉斌不服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就此案的終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奧特佳目前剛剛收到應訴通知書,正在準備應訴答辯。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做出裁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奧特佳目前有一般訴訟及仲裁事項共5起,均為日常經營中的往來款糾紛,與王進飛系列案件無關,奧特佳均為原告,案涉金額合計約3508.04萬元。
頭圖來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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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特佳,王進飛,劉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