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特佳:公司所涉?zhèn)鶆占m紛收到準許撤銷再審申請司法裁定
摘要: 12月21日,獲悉,奧特佳(002239.SZ)發(fā)布公告,稱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發(fā)來的民事裁定書,該裁定準許再審申請人劉斌撤回就公司股東王進飛冒用公司名義簽署債務擔保協(xié)議相關案件所提出的再審申請。
12月21日,獲悉,【奧特佳(002239)、股吧】(002239.SZ)發(fā)布公告,稱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發(fā)來的民事裁定書,該裁定準許再審申請人劉斌撤回就公司股東王進飛冒用公司名義簽署債務擔保協(xié)議相關案件所提出的再審申請。

本次訴訟情況為奧特佳股東王進飛于2018年利用其私刻的公司公章,冒用公司名義,將公司列為其對劉斌債務的連帶責任擔保人。隨后,債權人劉斌提起訴訟。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年12月對該案做出終審判決,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2020年10月,劉斌不服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10月27日,劉斌與王進飛達成協(xié)議,同意不可撤銷地放棄因相關債務糾紛對公司的追索權,并向最高院撤回上述再審申請。
奧特佳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準許劉斌撤回再審請求,表明公司相關司法風險已經(jīng)完全消除。此事對公司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及財務狀況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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