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集團控股(00404.HK)委任楊磊明、何國梁及Rachelle Ann Frisby為共同臨時清盤人 繼續(xù)停牌
摘要: 互聯(lián)網(wǎng)1月21日丨新昌集團控股(00404.HK)公告,2019年1月18日,公司百慕達律師WalkersBermuda向百慕達最高法院提出委任德勤關(guān)黃陳方會計師行的楊磊明及何國梁以及Deloitte
互聯(lián)網(wǎng)1月21日丨新昌集團控股(00404.HK)公告,2019年1月18日,公司百慕達律師Walkers Bermuda向百慕達最高法院提出委任德勤關(guān)黃陳方會計師行的楊磊明及何國梁以及Deloitte Ltd.的Rachelle Ann Frisby為公司共同臨時清盤人的申請。
百慕達法院大法官Narinder Hargun于2019年1月18日聆聽共同臨時清盤人申請。百慕達法院已作出公司共同臨時清盤人申請尋求的命令,且共同臨時清盤人的委任即時生效。
于提交共同臨時清盤人申請后,公司獲悉,公司債權(quán)人及股東VM S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已于2019年1月17日向百慕達法院提交有關(guān)公司的清盤呈請書。VMS呈請書已獲百慕達法院排期于2019年2月15日聆訊。
最后,公司亦知悉,公司的債權(quán)人升捷控股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向香港聯(lián)交所作出公告,表示已針對公司尋求公司由香港高等法院清盤的命令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交呈請書。
此外,公司股份及債務(wù)證券自2017年4月3日起已暫停買賣并將繼續(xù)暫停買賣以待刊發(fā)進一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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