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碩控股(08341.HK):已就和解控股股東之間的所有相關訴訟達成和解條款清單
摘要: 互聯(lián)網(wǎng)3月13日丨艾碩控股(08341.HK)公布訴訟的最新情況,于公告日期,臨時清盤人獲悉,控股股東Acropolis、陳先生、W&Q、廖掌乾(以下統(tǒng)稱"訂約方")已就和解控股股東之間的所有相關訴訟
互聯(lián)網(wǎng)3月13日丨艾碩控股(08341.HK)公布訴訟的最新情況,于公告日期,臨時清盤人獲悉,控股股東Acropolis、陳先生、W&Q、廖掌乾(以下統(tǒng)稱"訂約方")
已就和解控股股東之間的所有相關訴訟(包括HCA 1227/2017、HCA 1357/2017、HCA 1496/2017、HCA 1624/2017、HCMP 1721/2017、HCA 1737/2017及 HCCW218/2017)達成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和解條款清單。和解條款清單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訂約方須盡彼等最大努力征求張琪及羅永杰同意從董事會辭任;
陳先生與其全資擁有的Acropolis Limited(公司的最大登記股東)可提名適當人選,推薦給公司填補公司董事會的懸空職位;
訂約方將盡彼等最大努力促成公司股份恢復買賣,且除非應香港交易所請求,否則不得在香港交易所批準公司股份恢復買賣前促使配發(fā)公司新股份;
W&Q及廖先生不得作出任何舉動干擾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業(yè)務及╱或營運,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提出任何召開特別股東大會的請求,惟有關舉動是有關各方所訂和解協(xié)議項下所規(guī)定者則除外;
為了公司及其股東的最佳利益,及由於訂約方認為于訴訟中對各方提出的相應指控并無決定性作用,彼等將采取必要措施終止編號為HCA 1227/2017、HCA 1357/2017、HCA 1496/2017、HCA 1624/2017、HCMP 1721/2017及 HCA1737/2017的訴訟;
終止上述訴訟后,Acropolis Limited(作為呈請人)應采取必要措施在30日內撤銷HCCW 218/2017清盤程序中的呈請;
于香港交易所批準公司股份在GEM 恢復買賣后及待取得香港交易所進一步批準后,廖先生全資擁有的W&Q Investment Limited(公司第二大登記股東)繼而將以配售方式向公眾人士出售公司的7350萬股股份,相當于公司已發(fā)行股本總額36.75%。
倘HCCW 218/2017清盤程序按上文所述被撤銷,公司臨時清盤人的任命將不再有效,而公司及╱或其附屬公司將不必受限於該等程序中的任何清盤令。
就HCMP 571/2018而言,于2018年4月19日,公司及其他各方發(fā)出的原訴傳票,對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Aeso HK的三名雇員提出控告,并且于2018年5月11日,經(jīng)法院批準,該等傳票已被撤回。
此外,公司股份繼續(xù)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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