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比例達到1%暨回購進展公告
摘要: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回購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回購價格不超過18元/股,回購股份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回購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回購價格不超過18元/股,回購股份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的《盛洋科技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1-051)。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將回購股份的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18元/股調整為不超過人民幣34.70元/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披露的《盛洋科技關于調整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08)。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回購期間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應當在事實發(fā)生之日起3日內予以公告,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1月28日,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3,022,9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1%,與2022年1月5日披露數2,514,500股相比增加0.17%,購買的最高價為24.10元/股,最低價為11.24元/股,累計支付的總金額為人民幣41,863,351元(不含印花稅、交易傭金等交易費用)。
上述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公司回購方案的要求。公司后續(xù)將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實施本次回購,并密切關注本次回購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1月29日
盛洋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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