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暫緩表決股東提議 聚力文化被深交所質疑限制股東權利
摘要: 1月16日消息,聚力文化(002247)因董事會暫緩表決控股股東余海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提議,收到深交所下發(fā)的監(jiān)管函。深交所要求說明上述行為是否限制股東權利,違反相關法規(guī)。2020年1月8日,聚力文化
1月16日消息,聚力文化(002247)因董事會暫緩表決控股股東余海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提議,收到深交所下發(fā)的監(jiān)管函。深交所要求說明上述行為是否限制股東權利,違反相關法規(guī)。

2020年1月 8 日,聚力文化披露《關于收到股東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提議的公告》稱,持有15.33%股份的公司控股股東余海峰提請董事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2020年1月16日,聚力文化披露《關于董事會暫緩表決股東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事項的公告》稱,董事會暫緩表決股東提出的上述事項。
根據相關規(guī)定,董事會應當在收到股東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請求后的10日內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開的書面反饋意見。但聚力文化董事會發(fā)布了暫緩公告,并要求股東余海峰再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對此,深交所要求聚力文化請律師發(fā)表明確意見,董事會上述行為是否存在限制股東權利的情形、違反了《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則》等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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