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減資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nèi)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和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nèi)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3年3月28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和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以及于2023年4月21日召開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的議案》。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部分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已不符合激勵對象條件,且公司2022年度營業(yè)收入未達到激勵計劃相應業(yè)績考核指標的觸發(fā)值,因此公司按相關規(guī)定擬回購注銷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計598,564股。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總股本將減少598,564股,公司注冊資本將減少598,564元。
本次公司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將導致公司注冊資本減少,現(xiàn)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公司特此通知債權人:債權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nèi),有權憑有效債權文件及相關憑證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債權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報上述要求,不會因此影響其債權的有效性,相關債務(義務)將由公司根據(jù)原債權文件的約定繼續(xù)履行。
債權申報所需材料: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合同、協(xié)議及其他憑 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債權申報具體方式如下:
1、債券申報登記地點:深圳市光明區(qū)玉塘街道根玉路與南明路交匯處華宏信通工業(yè)園4棟
2、申報時間: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6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1:40,下午14:00-18:00
3、聯(lián)系人:夏群波
4、聯(lián)系電話:0755-86267201
5、聯(lián)系電話:genbyte@genbytech.com
6、郵政編碼:5181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4月24日
來源:·中證網(wǎng)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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