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進行股權分置改革
摘要: 股改全稱為股權分置改革。在我國的證券市場有一個特有的情形,就是同一上市公司中存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權分置的狀況。這是由于中國股市的特殊性和歷史的原因造成的,在我國證券市場成立之處,國家為了保證能對上市的國有企業(yè)由絕對的控股權,也防止新建立的證券市場不能完全的承擔市場完全流通的壓力而設立了這種股權分置制度。
相信大家都對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有所耳聞,也聽到過要對其進行股改的消息?那么股改是什么意思呢?
股改全稱為股權分置改革。在我國的證券市場有一個特有的情形,就是同一上市公司中存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權分置的狀況。這是由于中國股市的特殊性和歷史的原因造成的,在我國證券市場成立之處,國家為了保證能對上市的國有企業(yè)由絕對的控股權,也防止新建立的證券市場不能完全的承擔市場完全流通的壓力而設立了這種股權分置制度。當然不可否認的時,這種制度對于當時確實做出了極大的貢獻。但隨著現(xiàn)在市場的不斷發(fā)展沖擊和國際化進程加快,這種制度的弊端就一步步的展現(xiàn)出來。
股權分置現(xiàn)在已經(jīng)不在適應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wěn)定發(fā)展的要求,就必須進行股權分置改革,消除同一上市公司中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間的制度差異。在2005年4月29日,我國啟動該項工作的試點,經(jīng)過兩批的試點,取得了一定的經(jīng)驗,有了一定的基礎和條件。在同年的8月23日,中國證監(jiān)會聯(lián)合國資委,財政部等發(fā)布了《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同年9月4日,中國證件會發(fā)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我國進入全面鋪開階段。
施行該政策,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因為在股權分置情況之下,其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東存在這利益沖突,如果上市公司的業(yè)績,品牌,核心競爭力等不等成為公司的市場價值和充分成為非流通股股東的財富,非流通股股東的行為可能就會發(fā)生扭曲,會導致該公司無法形成良好的治理結構。當在制度施行之后,會將股東的利益綁在一根繩子上,等有共同的利益就會利于改善公司的治理結構,其公司也可以穩(wěn)定的發(fā)展。
利于資本市場進行并購擴張稱為上市公司增長的重要方法,上市公司的成長除了靠自己積累之外,并購擴張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法。當股權分置問題解決之后,上市公司就可以想被收購方定向增發(fā)(http://m.xfjyyzc.com/gushifocus/628041.htm)流通股作為支付的方式。這種方式會使雙方獲利。對收購方來說,只需要用股權支付并不需要動用資金就可以快速的對公司完成擴張。對于并購方來說,獲取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不僅僅提高了資產(chǎn)的流動性,還分享了并購創(chuàng)造價值和上市公司進一步成長的收益等等。
股權分置試點方案是我國證券市場制度的一大創(chuàng)舉,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首先,股權分置問題的解決將促進證券市場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改善,有助于市場的長期健康發(fā)展;其次,股權分置問題的解決,可實現(xiàn)證券市場真實的供求關系和定價機制,有利于改善投資環(huán)境,促使證券市場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利在長遠;第三,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使得改革試點的成功成為可能,這將提高投資者信心,使我國證券市場擺脫困境,避免被邊緣化,其意義重大。有業(yè)內(nèi)專家表示,“流通股含權”預期的兌現(xiàn),顯而易見地可以大幅降低國內(nèi)市場估值水平與國際接軌壓力的效果。因此,股權分置改革試點不是加劇市場結構分化的過程,而是減輕了市場結構調(diào)整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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