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實施公告
摘要: 原標題:廣東宏大爆破(22.570, -0.06, -0.27%)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本次擬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52,575股。
2、本次擬用于回購的資金為282,327.75元,回購資金為公司自有資金。
3、公司原激勵對象歐陽虎因個人原因離職,公司已同意其離職申請,并已辦理完相關離職手續(xù)。公司已按回購價格5.37元/股回購注銷離職人員已獲授但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的決策與信息披露
1、2017年4月19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2017年第三次會議和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及摘要的議案》及其相關事項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2、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2018年第二次會議和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及摘要的議案》及其相關事項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3、2018年11月2日,公司召開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及其摘要的議案》及其相關事項的議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得到批準。
4、2018年12月4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2018年第十次會議和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的議案》、《關于向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確定以2018年12月4日為授予日,授予64名激勵對象6,225,812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5.52元/股。
5、2018年12月24日,公司已經(jīng)完成了該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在確定授予日后的資金繳納、股份登記過程中,7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放棄認購公司擬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計劃授予激勵對象人數(shù)由64名調整為57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由6,225,812股調整為5,620,968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為2018年12月26日。
6、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2019年第七次會議和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公司回購注銷已離職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52,575股,回購價格因2018年年度權益分派原因,由5.52元/股調整為5.37元/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情況
1、回購注銷原因及依據(jù)
公司原激勵對象歐陽虎因個人原因離職,公司已同意其離職申請,并已辦理完相關離職手續(xù)。根據(jù)公司《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第八章、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終止/三、激勵對象個人情況變化的處理方式/(四)激勵對象因辭職、公司裁員而不在公司擔任相關職務,董事會可以決定對激勵對象根據(jù)本計劃在情況發(fā)生之日,對激勵對象在績效考核年度內因考核合格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繼續(xù)保留因考核合格而獲準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余未獲準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購注銷?!惫緵Q定按回購價格回購注銷離職人員已獲授但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
2、回購注銷數(shù)量
公司本次回購注銷已離職激勵對象歐陽虎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52,575股;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剩余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5,568,393股。
3、回購價格及定價依據(jù)
根據(jù)2018年11月2日公司召開的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的相關規(guī)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發(fā)生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縮股、派息、配股或增發(fā)等影響公司股票價格進行除權、除息處理的情況時,公司按下列約定對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3)派息
P=P0-V
其中:P0為調整前的授予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P為調整后的授予價。
鑒于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召開了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并于2019年6月21日實施了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相關工作,公司2018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xiàn)有總股本707,108,951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50元人民幣現(xiàn)金(含稅)。根據(jù)上述情況,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股票的回購價格由5.52元/股調整為5.37元/股。
4、回購注銷完成情況
中審眾環(huán)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關于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月減資的驗資報告,主要內容如下:
貴公司原注冊資本為人民幣707,108,951.00元,股本為人民幣707,108,951.00元。根據(jù)貴公司2019年12月27日召開的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貴公司回購注銷1名因離職而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2,575股限制性股票。貴公司申請減少注冊資本人民幣52,575.00元。經(jīng)我們審驗,截至2020年2月29日,貴公司已支付所涉及的1名離職人員股票回購款,相應減少注冊資本人民幣52,575.00元,減少股本人民幣52,575.00元,減少資本公積人民幣229,752.75元。變更后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707,056,376.00元、股本為人民幣707,056,376.00元。
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開設了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并向中登公司申請辦理對上述1人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2,575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購過戶手續(xù)。
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3月30日完成回購注銷,公司后續(xù)將依法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xù)。
三、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結構的變動情況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shù)將由707,108,951股減少為707,056,376股。
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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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說明及承諾
公司董事會說明: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涉及的決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激勵計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協(xié)議的規(guī)定及安排,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jīng)營成果產(chǎn)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激勵對象合法權益及債權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諾:已核實并保證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對象、股份數(shù)量、注銷日期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已充分告知相關激勵對象本次回購注銷事宜,且相關激勵對象未就回購注銷事宜表示異議。如因本次回購注銷與有關激勵對象產(chǎn)生糾紛,公司將自行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相關法律責任。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宏大爆破本次回購注銷事宜已獲得必要的批準和授權并履行了相關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試行辦法》、《171號文》、《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以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本次回購注銷的數(shù)量和價格符合《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規(guī)定。
特此公告。
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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