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鷹能源因涉訴及銀行賬戶被凍結遭風險提示
摘要: 新三板在線5月17日訊,紅鷹能源(832160)因涉及訴訟及銀行賬戶凍結遭其主辦券商東興證券風險提示。公告顯示,東興證券近日在對紅鷹能源進行持續(xù)督導的過程中知悉,該公司銀行一般戶被凍結。公開資料顯示,
新三板在線5月17日訊,紅鷹能源(832160)因涉及訴訟及銀行賬戶凍結遭其主辦券商東興證券風險提示。
公告顯示,東興證券近日在對紅鷹能源進行持續(xù)督導的過程中知悉,該公司銀行一般戶被凍結。
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一般戶招商銀行賬戶200882818510001,于2017年5月15日被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法院凍結,應凍結金額為2,500,000.00元,但由于銀行賬戶金額不足,因此目前被凍結并劃扣了金額為266,509.96元。
東興證券獲悉,紅鷹能源于2015年9月21日收到廣州市珠海區(qū)人民法院傳票,案號為(2015)穗海法民二初字第3039號,訴訟事項為涉及虎輝公司、久州英聯(lián)及紅鷹能源合同糾紛一案。2014年公司經審計的凈資產為31,872,357.38元,由于涉及金額未達到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公司在當時并未披露。
2016年5月3日,根據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5)穗海法民二初字第3039號”裁定,廣州虎輝照明科技公司(以下簡稱“虎輝公司”)與廣州久州英聯(lián)微網科技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久州英聯(lián)”)、紅鷹能源合同糾紛判決如下:被告久州英聯(lián)公司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2500000元給原告虎輝公司,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同期貸款利率計付自2015年6月5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利息給原告虎輝公司,被告廣州紅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久州英聯(lián)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于2016年11月向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6年12月15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6)粵01民終16361號”判決,虎輝公司與久州英聯(lián)、紅鷹能源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判決維持原一審判決,該案為終審判決。
2017年2月8日,公司收到廣東省廣州市珠海區(qū)人民法院(2017)粵0105執(zhí)560號通知,久州英聯(lián)及紅鷹能源在收到通知書后立即履行法律義務,并承擔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否則將被強制執(zhí)行。
截止2017年5月15日,公司招商銀行賬戶200882818510001被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法院凍結,應凍結金額為2,500,000.00元,但由于銀行賬戶金額不足,因此目前被凍結并劃扣的金額為266,509.96元。
鑒于公司銀行一般戶被凍結,東興證券表示其已督促公司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將繼續(xù)關注紅鷹能源的公司運營情況,并督促紅鷹能源按照事態(tài)進展變化及時進行進一步信息披露。
此外,東興證券提醒,由于該公司此次賬戶凍結額度較大,對公司經營和發(fā)展存在不利影響,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紅鷹能源于 2017 年 2 月底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導致時間倉促,且紅鷹能源上兩個年度連續(xù)虧損,事務所本著謹慎性的原則,在 2016 年度財務數據的審計過程中,對前期的重要財務數據也進行了重新審計。
該公司原定于2017年4月27日披露2016年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報”),因相關年度審計報告、年報編制等工作尚未完成,導致紅鷹能源無法在 2017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6 年年度年報。目前該公司股票處于暫停轉讓狀態(tài)。
據新三板在線獲悉,紅鷹能源于2015年3月12日掛牌新三板,主營中小型風力發(fā)電機等風能系列產品的研制、開發(fā)、生產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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