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廣中茂:可能存大股東凌駕于內部控制上缺陷
摘要: 3月2日,資本邦獲悉,天廣中茂(002509.SZ)回復問詢函稱,根據公司大股東邱茂國提供的《關于對問詢函的情況說明》及相關合同掃描件,其在2016年至2018年期間,通過安排公司時任董事長邱茂期及中
3月2日,資本邦獲悉,天廣中茂(002509.SZ)回復問詢函稱,根據公司大股東邱茂國提供的《關于對問詢函的情況說明》及相關合同掃描件,其在2016年至2018年期間,通過安排公司時任董事長邱茂期及中茂園林、中茂生物有關人員在未經公司內部審批的情況下,使用中茂園林及中茂生物公章為相關債務提供擔保,涉及違規(guī)擔保涉及總擔保金額為39,329.90萬元。根據公司大股東邱茂國提供的《關于對問詢函的情況說明》,上述借款中有部分款項系用于投入中茂園林日常經營,相關情況公司目前仍在核實中。
針對內部控制缺陷,天廣中茂表示,由于公司大股東規(guī)范運作意識淡薄,以及子公司中茂園林、中茂生物時任主要負責人及相關印章保管人員風險意識與法律意識淡薄,未能有效執(zhí)行公司制度,導致相關違規(guī)事實發(fā)生。
年審會計師意見:會計師根據目前所獲取的資料以及所了解到的信息,初步判斷被審計單位可能存在大股東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導致控制環(huán)境失效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由于會計師的審計工作正在進行過程中,尚未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就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fā)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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