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青股份發(fā)生安全事故 被安監(jiān)局行政罰款21萬
摘要: 7月16日,華青股份(836180)公告稱,公司于7月12日收到大同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告知書》。公告顯示,2017年12月23日早餐7時50分許,華青股份二廠發(fā)生一起傾翻致1人死亡的

7月16日,華青股份(836180)公告稱,公司于7月12日收到大同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告知書》。
公告顯示,2017年12月23日早餐7時50分許,華青股份二廠發(fā)生一起傾翻致1人死亡的安全生產事故。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華青股份負有安全責任。
上述行為違反了國家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guī)定,大同安監(jiān)局決定對華青股份作出21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對公司總經理康躍福采取2.03萬元的行政處罰。
APP顯示,華青股份主營活性炭生產、銷售及對外貿易,來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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