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土地性質有哪幾種,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的區(qū)別是什么
摘要: 對于房地產行業(yè),最關鍵的就是土地,想要修建房子,必須有相應的土地才可以,但是很多人對于土地的性質并不是很了解,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我國的土地性質有哪幾種以及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有什么區(qū)別。
我國的土地性質有哪幾種?
中國有兩種土地產權
一、國有土地,一個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包括劃撥、轉讓、租賃和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資、抵押和繼承。
二、農民集體土地,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以外從事種植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漁業(yè)生產的單位和個人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居住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興辦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和鄉(xiāng)村的公共設施和公益性建設用地使用權。
在中國,土地使用權的主體范圍很廣。國家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外商投資企業(yè),都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權,成為土地使用權的主體。

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有什么區(qū)別?
1.出讓是指政府有償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一段時間的行為。轉讓一般針對事業(yè)單位,這些事業(yè)單位除繳納相關稅費外,不繳納轉讓費。劃撥土地需要改變用途和經(jīng)營性質時,需要繳納出讓金,從而將土地證上的“劃撥”改為“出讓”。
2.劃撥是政府轉移土地收益的一種方式。簡單來說,土地使用者不給政府錢,就是劃撥,主要用于政府項目。出讓就是開發(fā)商必須給政府錢,政府保證你70年或者50年的使用權。
3.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所有者有償或無償將土地權利轉讓給他人的行為。前者由國家分配給個人、單位或集體。后者是指個人、單位或者集體將其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個人、單位或者集體。
4.需要判斷是用于哪個方面。如果是私人購買商品房,轉讓土地肯定更好,但是政府的廉租房或者安置房都是劃撥土地,即使購買也不影響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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